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2025年开展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1大类食品191批次,包括: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合格181批次,不合格10批次。不合格的食品为水果制品2批次、速冻食品4批次、粮食加工品1批次、饼干1批次、食用农产品2批次。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情况通告如下:
产品名称:杨梅(蜜饯),被抽检单位:南安市官桥镇新豪食品厂,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标准规定值:≤0.35 g/kg,检出值:0.723 g/kg,检测结果:不合格,检测机构:泉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产品名称:金汤佛跳墙,被抽检单位:福建泉州沁东森食品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柠檬黄,标准规定值:≤0.002282 g/kg(依带入原则得出该限量值),检出值:0.0286 g/kg,检测结果:不合格,检测机构:泉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产品名称:菜粿,被抽检单位:晋江市东石镇真豪莱食品加工厂(个体工商户),不合格项目: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标准规定值:≤不得使用,检出值:5.1 g/kg,检测结果:不合格,检测机构:泉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产品名称:包子,被抽检单位:晋江市永和镇新东盛糕饼店,不合格项目: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标准规定值:≤不得使用,检出值:0.669 g/kg,检测结果:不合格,检测机构:泉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产品名称:金汤佛跳墙,被抽检单位:泉州三厨食品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标准规定值:1,检出值:1.8,检测结果:不合格,检测机构:泉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产品名称:菜粿,被抽检单位:晋江市安海镇张耀伯菜粿加工厂,不合格项目: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标准规定值:≤不得使用,检出值:0.201 g/kg,检测结果:不合格,检测机构:泉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产品名称:杨梅蜜饯,被抽检单位:南安市东田镇金利园蜜饯加工坊,不合格项目:胭脂红,标准规定值:≤0.05 g/kg,检出值:0.164 g/kg,检测结果:不合格,检测机构:泉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产品名称:大块曲奇(黑巧克力味),被抽检单位:晋江市优之佳品食品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标准规定值:不得使用,检出值:0.0317 g/kg,检测结果:不合格,检测机构:泉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产品名称:荚豌豆,被抽检单位:福建中禾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泉州晋江分公司。不合格项目:吡唑醚菌酯,标准规定值:≤0.02mg/kg,检出值:0.072mg/kg,检测结果:不合格。检测机构:泉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产品名称:甜豆(食荚豌豆),被抽检单位:泉州中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吡唑醚菌酯,标准规定值:≤0.02mg/kg,检出值:0.06mg/kg,检测结果:不合格。检测机构:泉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业务科室和所在地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1:食品抽检合格表
附件2:食品抽检不合格表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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