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组织申报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专业机构库的通知
来源 :泉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时间:2025-03-07 10:39 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知发保字〔2020〕22号)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推进国家级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泉州分中心建设,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资源优势,更好地为泉州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泉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泉州保护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专业机构库服务机构,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自2025年2月26日起,首批截至2025年3月26日,之后长期接受申请。

  二、合作内容

  (一)海外知识产权保护调查研究服务;

  (二)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沙龙论坛服务;

  (三)典型海外知识产权案例及热点问题研究服务;

  (四)海外研发、投资和技术转移等咨询论证服务;

  (五)产业园区海外知识产权宣讲培训服务;

  (六)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咨询指导服务;

  (七)其他与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服务。

  机构应当根据泉州保护中心工作安排提供服务,如无正当理由多次拒绝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难以达到要求,泉州保护中心可以解除合作,机构也可以自愿退出。

  三、征集条件

  (一)有为泉州创新主体提供公益服务的意愿;

  (二)依法设立,证照齐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海外设有分支机构或办事机构的优先;

  (三)近三年持续开展海外知识产权诉讼和代理等相关事务;

  (四)近三年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且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四、申报材料

  (一)填写《泉州市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专业机构库入库申请表》(附件1)及《泉州市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专业机构汇总表》(附件2);

  (二)申报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提供海外知识产权执业相关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近三年办理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海外知识产权业务的证明材料(如法律文书、委托代理协议、案卷材料等)扫描件;

  (五)海外知识产权服务团队的人员情况,包括姓名、年龄、学历、所学专业以及相关持证情况;

  (六)近三年其他相关能力证明情况,如开展海外知识产权代理、诉讼等的课题或项目研究情况。

  五、申报说明

  (一)提出申请

  符合申报条件的机构可自愿向泉州保护中心提出申请。

  1.纸质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按入库申请表、专业机构汇总表、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海外执业相关资质、业务证明材料、团队证明材料及近三年相关能力证明情况的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通过面交或邮寄方式提交。

  2.电子材料:通过邮箱发送至qzippc2020@126.com,邮件主题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专业机构申请-机构名称”。

  3.联系方式: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西电子信息产业化育成基地办公楼二层维权援助科,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595-22558703。

  (二)资格审核

  申报材料由泉州保护中心进行审核。

  (三)社会公示

  经审核通过的机构将在泉州保护中心官网公示七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有异议的,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泉州保护中心提出。

  (四)公布结果

  经公示无异议的,入库服务机构名单将在泉州保护中心官网上予以公布。

 

  附件:1.《泉州市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专业机构库入库申请表》

               2.《泉州市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专业机构汇总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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