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激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各类创新主体,围绕我市“六三五”产业新体系,开展产业协同技术创新,促进专利转化运用。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泉政文〔2021〕7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高价值专利培育和专利导航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泉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二、申报项目
(一)拟立项不超过5个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
(二)拟立项不超过3个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和不超过5个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规范管理,具有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近3年无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不存在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未被列入涉黑涉恶和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二)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以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资金的,一经查实即全额收回项目资金,并列入失信名单,予以公告,3年内不再受理其财政资金扶持申请;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除项目申报表外,合同(发票)等佐证材料可为复印件,但须提供原件以备核查,并注明“经核对与原件无误”。
(四)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推荐至泉州市市场监管局。
(五)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一并执行。
四、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按具体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项目申报书,加盖申报单位公章,连同相关附件及佐证材料,用A4纸打印,按顺序左侧装订,胶装成册。
每个申报项目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材料。电子版材料应该包括全部申报材料的pdf格式版本及项目申报书的word格式版本。
五、申报时间
(一)市级以上高校科研院所申报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以及申报产业规划类项目的单位组织好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于2022年12月2日前直接报送至泉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
(二)其他申报高价值专利培育和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的申报单位组织好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其中泉州市市场监管局两份,县级市场监管局留存一份),于2022年12月2日前报送至所属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后,于2022年12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及汇总表报送至泉州市市场监管局。
联系人:吴松巍,联系电话:22118711,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栋342室。
附件:1.2022年度高价值专利培育和专利导航项目申报指南
2.2022年度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申报书
3.2022年度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
4.2022年度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
5.2022年度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汇总表
6.2022年度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汇总表
7.2022年度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汇总表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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