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进一步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覆盖面,根据《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印发泉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金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泉市监规〔2021〕3号)文件精神,在前期征集参加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评估机构的基础上,现就再次征集参加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评估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经营满两年,具有资产评估资质和知识产权评估能力,年度内名下专业资产评估师人数不低于20人,在知识产权评估及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方面拥有较多成功案例;
2.风险控制能力强,企业信用度较好,未出现违反诚信经营原则的行为。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所需材料
1.提交《参加泉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融风险补偿项目资评估机构登记表》(见附件)及相关佐证材料。
2.提交 “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信用信息报告等信用良好佐证材料。
(二)提交材料时间
请在2022年6月30日前向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提交相关材料,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栋342室,联系电话:0595-22118711。
(三)对外公示
经市市场监管局审核通过的评估机构,在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意见的,纳入风险补偿金项目评估机构名单并推送至市担保公司。
附件:参加泉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融风险补偿项目资评估机构登记表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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