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开展专利预审服务申请主体及专利代理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
来源 :泉州市市场监管局 时间:2021-06-08 18:34 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批复,中国(泉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泉州保护中心”)将面向全市智能制造和半导体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为做好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工作,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泉州保护中心决定组织开展第一批专利预审服务申请主体及专利代理机构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申请时间

2021年6月8日-2021年6月20日。

二、备案申请条件

(一)申请主体备案应满足以下条件:

1.登记注册地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

2.生产、研发或经营方向与智能制造和半导体产业领域相符;

3.具备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有自主的专业技术研发团队和稳定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4.无非正常专利申请、故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记录。

(二)专利代理机构备案应满足以下条件:

1.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批设立,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管理系统”中处于正常状态;

2.近一年内未因违反《专利代理条例》有关规定受到各级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3.无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及其他不良记录。

三、备案流程

(一)申请主体

1.符合条件的申请主体按照通知要求自愿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泉州保护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形成拟备案申请主体名单,并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

3.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后,形成备案名单;

4.泉州保护中心将备案名单进行公示。

(二)专利代理机构

1.符合条件的专利代理机构按照通知要求自愿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泉州保护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备案通过;

3.泉州保护中心将备案名单进行公示。

四、备案申请材料

(一)申请主体备案应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泉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申请主体备案申请表》(见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二)专利代理机构备案应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泉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代理机构备案申请表》(见附件2);

2.专利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五、备案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的申请主体、专利代理机构如实填写备案申请材料,将所有备案申请材料的扫描件(PDF格式)压缩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qzippc2020@126.com(邮件主题格式:备案申请-申请主体或专利代理机构名称),并将所有备案申请材料的纸质版提交到泉州保护中心预审服务科。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预审服务科 李克梅,电话:0595-22558706;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西电子信息产业化育成基地办公楼二层,邮编:362000;

QQ群:279971915。

 

附件:1.中国(泉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申请主体备案申请表

   2.中国(泉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代理机构备案申请表

   3.中国(泉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服务须知

   4.中国(泉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服务承诺书

  泉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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