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国范围内持续加强鸟类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但非法猎捕、交易鸟类野生动物的行为仍屡禁不止,不少人因法律意识淡薄、一时贪念或侥幸心理触碰法律红线。为此,小编梳理汇总了各地各部门公布的一批典型案例,希望通过这些案例,能让大家认清违法犯罪行为的代价,自觉抵制伤害鸟类野生动物的行为,守好爱鸟护鸟法律底线。
天津警方侦破华某非法狩猎案。2023年9月,公安机关巡查发现,天津西青区一空旷区域有人架设捕鸟网并使用诱鸟器诱捕野生鸟类。经工作,公安机关将嫌疑人华某抓获,现场解救14只被困网中的候鸟。经查,华某(男,67岁)在候鸟迁徙季,以架网的方式捕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胁绣眼鸟、红喉歌鸲(俗称红点颏)21只,其他国家“三有”保护动物29只。目前,华某已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安康市绿色秦巴环保公益服务中心诉贾某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2022年3月8日,贾某在网络上公开售卖胡兀鹫标本。经鉴定,胡兀鹫属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被称为生态链的清道夫,对净化环境、减少疫病传播有着重要的生态作用。贾某的行为与生态环境损害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侵害了野生动物资源,应当承担赔偿破坏生态环境的民事责任。经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当庭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负担野生动物损失费、生态环境损失费共计人民币37446.32元(已履行兑现)。
屈某等三人非法狩猎案。2024年,被告人屈某、蒋某、屈某某未经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许可,在明知不能随意猎捕野生动物的情况下,以取乐为目的使用强光头灯、弹弓及钢珠等禁用工具,在长安区、蓝田县秦岭禁猎区内非法猎捕8只雉鸡、10只山斑鸠。经有关行政机关认定,案涉狩猎野生动物的地点为禁猎区,猎捕时间为禁猎期,使用“强光头灯”属于夜间照明行猎的禁止使用方法。西安铁路运输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屈某、蒋某、屈某某使用弹弓、强光头灯等禁猎工具,在禁猎区非法猎捕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综合考虑三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并主动缴纳野生动物损害赔偿金人民币5400元,分别判处被告人屈某等三人有期徒刑六个月至拘役四个月不等刑罚,并适用缓刑。
周某、龙某、张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2022年12月底至2023年3月,被告人龙某在汉阴县附近村镇使用电子诱鸟设备、网杆、粘网等禁用工具猎捕野生画眉鸟77只,其中,经张某居间介绍出售给周某18只,自行出售给周某50只,出售给陈某(另案处理)2只,现场查获7只。2023年4月7日,龙某再次携带捕鸟设备在汉阴县山里猎捕画眉鸟返回途中被当场查获,现场查获画眉鸟7只。被告人龙某共计猎捕、出售画眉鸟77只,价值人民币385000元。被告人周某在2023年1月至4月期间,除从被告人龙某处收购68只野生画眉鸟外,还从别处收购野生画眉鸟22只,其中13只系经被告人张某居中介绍购买。被告人龙某非法获利人民币6085元,被告人张某非法获利人民币1705元。安康铁路运输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非法收购90只画眉鸟、被告人龙某非法出售77只画眉鸟,其行为确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且系共同犯罪。三被告人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从轻处罚。依法判处被告人周某、龙某、张某五年一个月至一年十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分别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40000元、10000元。判令赔偿生态环境资源损失共计人民币38500元。
贾某培等4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2021年7月至2022年11月间,被告人贾某培、梁某涛、付某祥、李某青在未取得行政许可的情况下,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画眉鸟。被告人贾某培通过在野外捕捉或向付某祥等人收购等方式获得画眉鸟共1263只,并利用快手、抖音、微信等社交平台进行展示、买卖,范围涉及湖南、山东、河南、江苏等数省30余买家。被告人梁某涛非法收购画眉鸟206只,被告人付某祥非法猎捕、出售画眉鸟87只,被告人李某青非法运输画眉鸟145只。经鉴定,案涉1263只画眉鸟均为噪鹛科画眉,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价值631.5万元。如皋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贾某培等4名被告人明知画眉鸟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而实施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行为,均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贾某培涉案金额超过200万元,情节特别严重,梁某涛、付某祥、李某青涉案金额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情节严重。遂分别判处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到一年九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十万元到一万元不等。
侯某某和王某某非法购买运输珍贵鸟类案。2024年初,侯某某和王某某二人在当地乡镇集市上,未经相关部门许可,购买了4只画眉鸟用于个人饲养。同年3月初,二人开车前往某省打工,带着这4只画眉鸟途经某县时,被当地执勤民警查获。经司法鉴定,涉案的4只鸟类确为画眉鸟,根据2021年新调整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画眉鸟已被升级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案发后,侯某某和王某某对购买、运输画眉鸟的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认罪、悔罪。法院审理后判决,侯某某和王某某因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涉案的4只画眉鸟被依法收缴,交由相关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妥善安置。
案例来源:中国法院网、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
(本文案例来源于公开司法文书与权威媒体宣传报道,仅供普法宣传使用,具体案件细节以官方发布为准。)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5030200018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