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儿童化妆品非法添加问题,守护儿童用妆安全”,是纪委监委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的项目。今年来,我局坚持“完善监管机制、全面加大抽检、重拳治理违法行为、完善社会共治”,精心组织实施,推动专项整治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坚持把整治活动纳入党史学习教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内容,扎实有序推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儿童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安排专题听取汇报,研究部署,明确要求。建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领导、牵头科室和责任科室,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切实抓好部署。及时制定了《泉州市儿童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将非法添加及索票索证管理作为儿童化妆品专项整治的重点,明确时间节点、检查对象、整治重点。局党组与驻局纪检监管组联合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会议同时邀请市纪委领导到会指导,明确工作目标,强调纪律要求。三是强化督导落实。与驻局纪检监管组联合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各县局的工作开展情况、内业资料的整理归档进行督促指导,及时通报现场检查发现问题,明确整治要求,推动整治不断深入。
整治开展以来,全市共检查儿童化妆品经营单位1577家次,责令整改79家,开展儿童化妆品快速检测404批次,立案查处儿童化妆品案件27件,已结案8件,罚没款90.4万元,其中,南安局查处了邱某销售未经备案、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案,货值52万元,查扣未经备案、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6000多瓶(盒),该案件相关资料已进行收集整理,并通过省药监局上报国家药监局,国家药监局近期拟对此进行表彰。
通过本次专项整治,查处了一批未经备、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的儿童化妆品典型案件,对经营使用单位起到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索票索证等化妆品管理制度,有效规范儿童化妆品经营行为,提高行业整体管理水平。同时,通过举办现场宣传活动、签订承诺书、发放告知书等方式,开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培训、宣传工作,市县监管部门的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消费者安全用妆意识得到增强。
二、主要做法
(一)夯实工作基础,完善化妆品监管日常机制
认真贯彻实施新《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理顺职责,探索创新,建章立制。一是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关于加强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理顺市县两级监管职权划分,明确局机关各科室职责分工。要求对较大规模的化妆品企业进行建档管理,每年按不低于5%的比例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对经营异常、投诉举报多、有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化妆品经营主体,纳入重点监管。二是建立风险分析研判制度。建立了以药化科、网监科、消保科、执法支队、认证监测中心等独立进行风险分析,每季度联合开展会商交流的风险研判制度。三是组织市县监管人员对我市的儿童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母婴店、商超等较大规模经营单位进行摸底调查,结合专项整治工作,逐步完善儿童化妆品经营企业档案,目前已对我市679家较大规模经营单位进行建档管理。
(二)突出重点环节,依法重拳治理违法行为
为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在全面调查分析基础上,我市坚持抓三个重点:
一是拓宽检查覆盖面。在依法对已建档儿童化品经营企业检查的同时,我市加大对中小型超市、康复中心等单位的检查力度,通过检查化妆品外包装外观、查化妆品监管APP和国家药监局网站、查化妆品供货方资质和相关票据等"三查方法",重点查处未经备案以及标签标识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今年4月,通过拓宽检查范围,鲤城区在一百货商店查扣150多瓶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的儿童化妆品,惠安县局在一推拿馆查扣了200多瓶无中文标识的儿童化妆品,专项整治以来,我市已立案查处非重点检查对象企业违规经营儿童化妆品案件4件。
二是加大产品检测力度。打击经营环节非法添加行为,必须依靠检验检测技术。为打击儿童化妆品非法添加行为提供初步线索,我市专门安排了采样检测经费,在省内率先开展儿童化妆品快速检测工作,检测项目为糖皮质激素类、抗生素类非法添加,全市已完成检测404批次,在儿童化妆品经营单位形成较大的震慑力。为充分发挥快检的作用,我市引入第三方检测机构服务,签订服务协议,由第三方机构统一进行买样检测,明确采样品种范围为驻留类儿童化妆品,采样区域为不同乡镇,采样对象每家不超过3个品种、大型商超不超过10%,加大了对小微企业采样批次,进一步拓宽取样检测范围。
三是积极探索网售化妆品的监管。充分依托省药监局委托我市承建的“两品一械”网络监测平台,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监测,加强对“淘宝”、“拼多多”等网售平台的监测,通过发货地以及“儿童”、“护肤”“润肤”等关键词的搜索,初步锁定违法行为,并及时开展线下核查,打击网络违法违规销售行为。今年7月份,我局查处了一母婴店涉嫌在网络销售未经备案的儿童化妆品案。
(三)推进社会共治,构建良好市场秩序
化妆品涉及面广,经营无需许可,监管难度大。必须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社会共治体系。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市场氛围。结合“5.25护肤日”活动,开展现场宣传活动,通过摆放展板、现场受理投诉举报、现场快检等形式开展宣传,并组织有条件的化妆品经营企业、商场等300多家企业通过LED显示屏滚动播出化妆品基本常识和安全消费警示语。同时针对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少年儿童集中的特点,联合泉州师院等教育机构开展化妆品知识、法律法规科普进校园活动,在少年儿童心中种下“科学护肤”、“安全用妆”的种子。
二是发挥行业协会桥梁作用,推动行业自律。主动与泉州市化妆品美业商会联系,探讨如何引导规范企业建立便于查询追溯的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行业协会充分履行职能,正在探索开发集销售记录及购进记录为一体的电子台账模式,规范购销售台账管理。同时建立化妆品行业微信群,发挥会员单位力量,通过市场调研以及成员推荐,已吸收400多家化妆品经营企业加入,为开展《条例》及规范经营的宣贯创造便利条件。
三是发挥示范带动,引导规范提升。组织发放《化妆品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与义务告知书》2260份、与企业签订《化妆品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承诺》1768份,推广化妆品监管APP在购进验收环节的应用,防范未注册、未经备案产品流入市场。同时选择基础条件好、有一定代表性的经营单位开展现场指导,规范验收、储存、销售行为,以点带面,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经营行为。惠安县局与3个乡镇共同创建化妆品市场安全治理示范街活动,涉及70多个化妆品经营企业。丰泽区局积极引导1家儿童化妆品连锁企业规范40多家门店的购进验收及台账管理。
我局的相关工作做法得到省药监局的充分肯定,在今年8月份省药监局2021年儿童化妆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推进视频会上做经验交流。
三、存在问题
今年来,我市扎实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整治,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儿童化妆品经营环节非法添加行为,必须依靠检验检测技术才能发现,而化妆品品种繁多,无法一一排查到位。二是化妆品经营单位索票索证意识不强,经营无中文标识、未经备案的儿童化妆口是专项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三是化妆品经营单位无需许可,企业主体的流动性大,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化妆品索票索证及台账管理的规范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积累,逐步规范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
一是持续加大化妆品监管法规政策力度。充分发挥官网、微信公众号、主流媒体等宣传平台,广泛宣传解读《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引导化妆品经营单位及时适应新法规的监管要求,及时开展自查自纠。
二是加大化妆品的检测力度。利用快速检测、监督抽样等监管手段,加大对化妆品非法添加的检测力度,进一步净化化妆品经营使用市场。
三是持续抓好日常监管工作。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督促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落实法定责任和义务,严格化妆品购进渠道,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落实索证索票、查验和台帐管理制度。
四是加强大案件查处力度。通过化妆品监管APP对产品合法性以及索票索证、验收台账等环节实施重点检查,发挥好投诉举报、监督检查、抽检监测、部门通报等案源渠道,力争查处一批化妆品违法违规案件,形成监管威慑力。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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