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2024年开展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0大类食品190批次,包括: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婴幼儿配方食品。不合格的食品为餐饮食品4批次。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情况通告如下:
产品名称:复用餐饮具(碟子),被抽检单位:永春县叁贰肆面馆,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标准规定值:不得检出,检出值:检出 /50cm2,检测结果:不合格,检测机构:泉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产品名称:复用餐饮具(碗),被抽检单位:泉州市洛江区双阳杨氏嫂嫂当家餐饮店,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标准规定值:不得检出,检出值:检出 /50cm2,检测结果:不合格,检测机构:泉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产品名称:复用餐饮具(碗),被抽检单位:晋江市安海镇全想餐饮店,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标准规定值:不得检出,检出值:0.058;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标准规定值:不得检出,检出值:检出 /50cm2,检测结果:不合格,检测机构:泉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产品名称:复用餐饮具(碗),被抽检单位:泉州泉港亲口香过桥米线餐饮店,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标准规定值:不得检出,检出值:0.027 mg/100cm2,检测结果:不合格,检测机构:泉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业务科室和所在地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1:食品抽检合格表
附件2:食品抽检不合格表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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