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2024年开展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餐饮食品105批次,合格100批次,不合格5批次。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情况通告如下:
1.产品名称:笋包,被抽检单位:惠安县孙素真小吃店(个体工商户)。不合格项目: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标准规定值:不得使用,检出值:0.220g/kg,检测结果:不合格。检测机构:泉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2.产品名称:吴氏水煎包(肉包),被抽检单位:惠安县孙素真小吃店(个体工商户)。不合格项目: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标准规定值:不得使用,检出值:0.212g/kg,检测结果:不合格。检测机构:泉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3.产品名称:自制油条,被抽检单位:南安大酒店。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 ,标准规定值:≤100mg/kg,检出值:161mg/kg,检测结果:不合格。检测机构:泉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4.产品名称:油条,被抽检单位:安溪县凤城霞姐小吃店。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 ,标准规定值:≤100mg/kg,检出值:166mg/kg,检测结果:不合格。检测机构:泉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5.产品名称:营养油条(无明矾安全手工现炸),被抽检单位:安溪县城厢香芳餐饮店。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 ,标准规定值:≤100mg/kg,检出值:431mg/kg,检测结果:不合格。检测机构:泉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1.食品抽检合格表
2.食品抽检不合格表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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