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工商局关于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实施方案
    时间:2017-05-24 10:33
    各工商分局、科(室)、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泉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泉州市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1786)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拓展公开范围,细化公开要求,扩大公众参与,增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效,有效提升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17年市工商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市政府的部署及要求,按照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深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更好地服务于“放管服”等重大改革措施;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准确、及时、全面公开政府信息;按照便民、利民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

      二、主要任务和职责分工

        (一)以政务公开促改革,重点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1)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管理工作。以清单管理推动减权放权,继续加强与市审改办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根据工商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及时对《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责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开通“工商信箱”增加在线提交意见建议功能,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政策法规科)

      2)权力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主动公开权责清单(除涉密事项外),重点公开工商登记前置审批目录、中介服务事项,在工商红盾门户网站集中发布,接受群众监督。(政策法规科、企业监督管理科、商标广告科,相关科室)

      3)定期公开行政自由裁量权规范压缩情况。定期公布公开审批事项清理、时间压缩、秩序优化,行政处罚、行政执法、行政确认规范压缩自由裁量权的情况,接受企业和群众的监督。(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核审批科、市场监督管理科)

      4)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和失效。定期公开告知政策性文件废止、失效情况,及时在网站已发布的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政策法规科,相关各科室)

      5)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开。围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的要求,统一公布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企业监督管理科)

      6)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调整完善工商红盾门户网站“网上办事”栏目,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全电子化公开”。(各科室)

      (二)以政务公开助监管,重点推进市场主体后续监管信息公开

      1)推进消费者诉求数据分析结果和消费预警信息发布工作。进一步拓展12315消费者投诉信息公示范围、加大公示力度、提高公示成效。在元旦、五一、国庆、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红盾门户网站发布投诉举报数据统计分析。(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2)推进商品质量监管政策法规、内容、标准、程序、进度和结果公开。根据法律法规及国家工商总局有关文件要求,做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加大涉及抽检内容、标准、程序、进度的政策法规的公开力度,并及时公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及时发布联合执法、专项整治等行动开展情况以及产生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信息。(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3)推进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的归集并向社会公示。定期公布管事项清单和联合惩戒目录,明确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的范围和内容,实现涉企信息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企业监督管理科)

      4)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利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化解过剩产能相关信息,把其纳入信用监管,及时抄告相关单位并公示。(企业监督管理科)

      5)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梳理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财政专项支出以及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国有资产、政府购买服务等相关信息,进一步加大对外公开力度,推进审计结果信息公开。(计划财务科)

      6)推进减税、降费、降低成本信息公开。利用政府网站、新媒体集中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各项措施及执行落实情况。(计划财务科)

      (三)以政务公开慧民生,重点推进政策互动解读回应社会关切

      1)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切实落实中办发〔20168号及实施细则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各单位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应该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各科室)

      2)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回应机制,按照各科室职能分工“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政务舆情的回应责任。围绕重大决策部署、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以及媒体和公众集中关切的事项,加强舆情收集和研判,区别不同情况分类处理。对建设性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要对外公开。对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研究处置情况要及时发布。对不了解情况、存在模糊认识或错误看法的,要主动发布权威信息,澄清事实。对虚假和不实信息,要在及时回应的同时,将涉嫌违法的有关情况和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网络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各科室)

      3)推进完善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机制。各科室应积极发挥红盾门户网站“工商信箱”栏目的平台作用,通过“民意征集”、“网上调查”等栏目,全面实现民意调查、听证、征求公众意见等要求。公开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相对集中的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的,公布时要说明理由。梳理本科室与民生领域关系密切的事项,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扩大工作参与度。(各科室)

      (四)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1)在公文办理中落实“五公开”。各科室在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对拟不公开的政策性文件,报批前应先送办公室审查。起草市政府政策性文件代拟稿时,应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上报的发文请示件没有明确公开属性建议的,或者没有依法依规说明不公开理由的,办公室可按规定予以退回。(办公室、各科室)

      2)在承办会议中落实“五公开”。探索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有关会议的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提交局务会议审议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制定会议方案时,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之前已公开征求意见的,应一并附上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的说明。(办公室、各科室)

      3)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根据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逐步制定完善本局政务公开基本目录前期工作。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梳理本单位应公开的具体内容,按照“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要求,及时动态编制更新主动公开具体目录;要依法确定公开事项,科学、全面、系统、精确编制公开内容,推进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建设。红盾门户网站是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制作、获取并保存上述政府信息的单位应在信息形成或变动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各科室)

      4)及时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各单位每年要对照“五公开”要求,对本单位不予公开、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但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要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定期开展自查整改,并及时报送整改情况。(各科室)

      5)推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进一步做好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各科室)

      6)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把加强红盾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纳入机关日常管理长效机制重要内容,严格落实网站内容保障责任,及时发布重要政策、重大突发事件设等有关举措、进展情况等信息,防止网站成为“僵尸”网站。加强政府网站群协同联动,对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策信息及时充分转载。继续发挥“泉州工商12315“泉州工商登记”政务微信、报刊、广播、新闻发布会等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等方式,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传播范围和影响力。(各科室)

      7)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和答复实体、程序的合法化、规范化,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研究。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依托红盾网站依申请公开系统全流程网上办理,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信息化水平。(各科室)

      8)推进组织保障能力的提升。各科室要设立一名政务公开联络员,主要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联络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专项业务培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加强监督检查,每年对政务公开工作专项督查不得少于1次。(办公室)

      各科室要结合实际,根据本要点,研究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任务安排,明确时间节点,落实工作责任。各科室政务公开联络员名单与工作计划于本工作要点公布后10日内报送办公室备案。办公室将对本工作要点的落实情况进行统筹协调、跟踪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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