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所列的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scjgj.quanzhou.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323,邮编:362000,电话:22118701。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泉州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等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提高政务公开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取得较好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公开工作责任落实。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根据机构改革后人员调整情况,调整完善机关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充实人员配备,在夯实信息公开工作“一把手负责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全局参与、上下联动的公开网络保障队伍。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多次通过局务会强调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明确责任主体,切实压实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力开展。三是加强过渡期间网站安全与内容保障。在确保基础信息及时公开基础上,结合市场监管领域职责调整和改革需要,及时增加有关专题信息栏目,体现市场监管部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效。
(二)加强学习培训与制度制修订夯实基础。一是加强公开知识学习培训。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形势、新变化,邀请有关专家对新条例进行解读,先后举办了两期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明确了市场监管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进一步提高全局政务公开意识和执行能力。二是整合修订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制度并公开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工作制度,重新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原有旧目录进行归并优化,分别设置机构人事、政策文件、规划计划、统计信息、资金信息、工作动态、其他应该主动公开信息等主要子目录。三是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嵌入信息发布流程,由相关科室在起草公文和制作信息时,明确公开属性、公开方式,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要求,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从源头上落实了保密审查。
(三)围绕便民亲民持续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一是在全市13个县(市、区)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全程智能化登记模式。依托“泉州市场主体登记”微信公众号,申请人只需通过公众号进入个体工商户全程智能化登记系统,根据提示填写并提交申请信息,24小时后即可到自助打照机打印出营业执照。二是开通微信市场主体年报入口,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将网上办事指南事项栏目统一归并链接至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中,同时结合实际工作中,群众对有关登记文书和表格规范性需求较大,增设文书指导和表格下载两个栏目,实现网上网下同步规范。三是加强新媒体应用管理。出台《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闻宣传工作管理规定(试行)》,重新整合部门原有的各类新媒体资源,保留“市场主体登记”微信公众号,6月份新设“泉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平台,及时推送群众关心的商事制度改革、消费维权、监管执法等热点市场监管业务资讯和办事服务,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今年来,“市场主体登记”微信公众号共推送信息近40条,关注人数超11万人次;“泉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已推送信息600多条,关注人数接近10万人次。
(四)围绕民生热点持续加大重点领域公开力度。一是强化政策解读多样化。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推广运用图表、图像、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今年来,共发布各类政策解读(包括转载上级政府部门涉及市场监管领域政策法规解读)共26期,其中运用图表、图像11期。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相关分管局领导及时上线带头解读政策,解答网友疑问。今年来,共开展政策解读类在线访谈2期。对企业和群众普遍关切的“放管服”改革措施,组织开展“刺桐新声-政策面对面”宣讲讲堂,已举办1期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政策宣讲会,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贴近性。二是扩大公众参与覆盖面。出台和调整相关政策时,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今年来开展“民意征集”6期,同时,在网站专门增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栏目,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及时公开我局主题教育开展以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针对群众关切的食品药品安全,专门设立“违法行为处罚信息”公示栏目,按月及时公开有关统计报表,强化社会监督。三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部门职责调整,重新整合涉及原工商、原质监、原食药监有关审批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累计修改完善各类办事指南事项220项,并在“工作动态”中重点发布了涉及全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动态、新闻报道、图片新闻20多篇。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福建)”,已公示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抽查信息8591条,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设“食品药品安全”专栏,分类推送有关市场监管领域食品药品安全动态、违法行为处罚信息、经营许可以及认证等信息,共发布相关信息59期,药品认证信息46期。推进消费者诉求数据分析结果和消费预警信息发布工作,今年来共在门户网站上发布消费警示案例19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26 |
26 |
26 |
规范性文件 |
8 |
8 |
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26 |
564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631 |
576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498 |
422 |
行政强制 |
0 |
22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 |
1192645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1 |
0 |
0 |
0 |
0 |
0 |
3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1 |
0 |
0 |
0 |
0 |
0 |
2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9 |
0 |
0 |
0 |
0 |
0 |
9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1 |
0 |
0 |
0 |
0 |
0 |
3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的成效,但还存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业务监管执法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待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和指导有待加强等问题。2020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培训配强工作力量。有针对性地加强领导,配强工作力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加大信息报送科室的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报列入业务培训内容,确保相关情况和数据应报尽报,全面准确。强化考核督促,把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列入机关二级绩效考评体系,做到激励约束并重。
(二)做好门户网站升级改版工作。严格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加快推进门户网站升级改版工作,重点从技术、功能、结构、栏目设置、首页风格等方面入手,将门户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便民服务平台。
(三)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持续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聚焦热点焦点问题,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文件,公开时同步配发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帮助公众全面准确理解政策内容,推动政策落实到位。切实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更新工作,进一步规范和梳理公开内容,重点公开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努力畅通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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