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库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泉市监规〔2025〕1号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令219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规〔2022〕3 号)有关规定,我局对 2024年11月12日前以局的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保留(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18件(详见附件1);
二、废止(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详见附件 2)。
宣布失效或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特此通告。
附件:1.保留(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