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808-3000-2025-00044
- 备注/文号:泉市监函〔2025〕25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8-27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
为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福建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精神,持续深化质量强企强链强县行动,助力企业构建质量治理体系,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举办2025年度企业首席质量官公益培训的通知》要求,省市场监管局定于2025年9月9日至12日与泉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举办全省第三期企业首席质量官任职公益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5年9月9日下午至12日(共3.5天)。具体安排:9月9日12:00-14:00报到,14:30正式开课。
二、培训地点
泉州市荣誉国际酒店国际C厅(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1688号)。
三、培训对象
(一)重点面向拟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企业的中层以上质量管理人员,优先组织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链上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文旅企业、建筑企业、数字贸易企业和台资企业中符合要求的质量管理人员参训。
(二)参训人员需符合《福建省企业首席质量官管理办法》规定的任职条件:
大型及中型企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5年及以上质量工作经历;
小微企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质量工作经历。
(三)本次培训名额分配:泉州企业共160名(其中文旅企业20名,由市文旅局负责通知;建筑企业10名,由市住建局负责通知;市个民协会会员企业10名,由市个民协会负责通知;广告企业5名,由市广告协会负责通知),剩余115名由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组织(晋江15名、南安15名、惠安10名、开发区3名,其他县(市、区)各8名)。
四、其他事项
(一)本期企业首席质量官培训为省、市市场监管部门联合举办的公益培训,不收取培训费(其中50名学员的培训费用由市市场监管局承担,其余培训费用由省局承担),学员可自愿选择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二)学员经考试合格,颁发企业首席质量官任职培训证书。
(三)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参训,于2025年9月5日前将本地区参训人员汇总表(加盖公章)报送至泉州市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科;各参训企业须于9月5日上午下班前填写《2025年全省第三期企业首席质量官公益培训参训人员回执表》(见附件),报送至方圆标志认证集团福建有限公司。
(四)本次培训会务由方圆标志认证集团福建有限公司具体承办,泉州市个体民营企业协会协办。会务组联系方式:程程(方圆标志认证集团福建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655077688,邮箱:394584948@qq.com。
泉州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郑乙珊,电话:13805996811。
附件:2025年度第三期福建省企业首席质量官公益培训回执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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