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808-2500-2026-00003
- 备注/文号:泉市监函〔2026〕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21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
现将《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福建省政府质量奖滚动培育工作的通知》(闽市监质〔2026〕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部署
开展政府质量奖滚动培育是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重要抓手,对引导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培育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二、精准摸排,突出重点对象
围绕我市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等重点产业,以及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老字号企业等优质主体,深入摸排符合以下条件的组织:
(一)技术领先型: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研发投入强度高;
(二)创新驱动型:在工艺革新、服务优化、模式创新等方面成果显著,市场转化能力强;
(三)高成长潜力型:细分领域市场占有率居前,近三年营收复合显著增长;
(四)质量管理标杆型:已导入卓越绩效模式,获评市级政府质量奖,质量文化体系完善。
三、严格把关,按时报送材料
(一)广泛动员。各单位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与当地各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沟通联系,重点动员辖区内的优秀组织及市、县级政府质量奖获奖组织积极参与。指导有意向的组织认真填写《福建省政府质量奖滚动培育申请表》(见附件),确保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二)材料报送。各单位须完成材料初审,于2026年2月5日汇总后统一报送市局质量发展科,联系人:郑乙珊,联系电话:22589325。
附件:福建省政府质量奖滚动培育申请表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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