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808-5000-2025-00029
- 备注/文号:泉市监函〔2025〕18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18
王福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建议》(第20254052号)收悉。该提案由我局会同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工信局等单位办理。经汇总各单位意见,结合全市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市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2024年8月泉州市政府出台了《泉州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市级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推进,统一负责协调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工作措施与成效
(一)强化源头治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1.动态摸排企业底数。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全市力量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单位进行全覆盖摸底排查和登记,详细掌握经营户主体信息,建立电动自行车监管台账。截至2025年5月底,全市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4家,销售门店1349家,维修店743家。
2.加大相关产品监督抽查力度。2024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积极配合国家、省级质量监督抽查4批次,组织开展市(县)级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189批次。同时,开展专项监督抽查,对2023年抽查不合格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全覆盖跟踪抽查。
3.加强标准宣贯与认证引导。工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多次组织生产企业摸排,印发各类宣传手册,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24)等最新国家强制性标准及行业规范的宣贯和培训,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标准解读,明确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对电动自行车市场准入的各项管理要求,引导企业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
4.指导技术改造与供给保障。工信部门积极指导生产企业对标国家强制标准和《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进行技术改造,加快合规合格车辆及相关产品设计研发,保障市场供给,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加强执法检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1.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市级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专班针对非法改装、违停充电等重点环节,组织市场监管、住建、公安、交警等部门开展2次集中夜查、5次联合执法,同步发动县级部门和属地共同开展,查纠了一批非法改装、乱停乱充等违法违规行为。
2.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累计立案查处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配件类案件352起,查扣涉案车辆699辆,罚没款141.89万元。违法行为主要包括销售不符合国标车辆、非法改装(含外观形状不符、解限速、增容量等)、无法提供CCC认证证书及合格证明等。
3.强化网络平台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辖区电商平台(平台代理商)的线上经营行为的检查,督促指导平台代理商落实主体责任,提醒平台代理商全面自查平台线上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相关商品和展示的服务信息并在页面显著位置标注“禁止非法改装”字样,不得宣传“解互认协议”“解限速”“增容量”等违规广告信息。自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对电商平台(含本地平台)开展线上经营行为检查和专项监测10期,监测商品网页2388个,累计发现并处置涉嫌违规信息94条,涉及经营主体46个,删除链接92条,列入经营异常名录4户,责令整改1家,立案处罚1起,抄告异地违法线索30条。
(三)严格路面执法,提升交通安全水平
公安部门持续部署开展专项交通执法工作,严厉查处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闯红灯、逆向行驶、驾驶超标改装车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以来,累计查处重点违法行为20.9万起。同时,积极运用科技手段,建设监控设备和AI模型,自动识别抓拍违法行为并发送警示信息,提升执法效能和威慑力。
(四) 深化宣传教育,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1.加强新闻宣传。宣传部门组织泉州晚报社、广播电视台等传统新闻媒体,关注聚焦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及火灾防范知识,开展持续性公益宣传。据不完全统计,市县两级媒体主要新闻栏目刊播相关报道947篇。
2.拓展网络传播。各部门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微博、抖音、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
3.强化舆情管理。严格落实舆情处置“1+N”工作机制,对相关敏感信息进行审核把关,密切关注并引导舆情。
三、法律法规待进一步完善
我市于2021年出台了《泉州市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目前,由于福建省公安厅正在推动修订《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已进入省人大送审阶段,预计最快将于今年颁布实施。鉴于此,泉州市人大及司法部门认为我市暂不宜再单独出台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待省级法规出台后,严格执行或进一步制订实施细则或办法。
下一步,我市相关部门将认真借鉴您所提建议,持续纵深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不断提升我市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水平。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生产源头监管和产品质量抽查,严打违法生产销售行为。公安交警部门不断加大路面交通执法高压态势,常态化公布电动自行车事故数据,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路面行驶安全和相关规定,提升安全文明出行意识。工信部门积极引导企业技术改造和合规生产,保障市场供给,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宣传部门深化宣传教育引导,多渠道、多形式普及安全知识,统筹“线上、线下”宣传资源,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常识和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常识的公益宣传,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震慑效果,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全民参与、全民支持的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良好氛围。
领导署名:王新新
联 系 人:王跃钦
联系电话:0595-22118718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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