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808-0100-2022-00002
    • 备注/文号:泉市监〔2022〕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市场监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1-07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市场监管局 时间:2022-01-14 09:46

    局机关科室、直属单位:

      根据《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全市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泉委组综〔2021〕66号)、《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泉人社文〔2021〕306号)精神,现结合市直市场监管系统实际,将2021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科室、直属单位要充分认识年度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准备,精心组织,确保年度考核工作顺利进行。为切实加强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李德雄同志为组长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局机关各科室应指定1名干部作为年度考核工作的联络员;各直属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考核领导机构,加强对本单位考核工作的领导。

      二、严把考核标准,客观全面评价德才表现

      (一)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对泉州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德、能、勤、绩、廉全方位、多角度、近距离考核,重点考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记“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等方面的表现,强化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考核,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二)注重工作实绩,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着重考核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阶段工作目标,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的情况,以及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持续推进“五促一保一防一控”重点工作,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等方面的工作表现。

      (三)坚持分级分类、有针对性的考核实施办法,增强考核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区分不同类别、层级和职位工作特点,实行差异化考核。优秀等次名额向获得表彰奖励以及基层一线、艰苦岗位人员倾斜。坚持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年度考核“优秀”人选从平时考核结果为“好”等次较多的人员中产生,平时考核结果均为“好”等次的,年度考核在规定比例内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2020年新提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提升后1年内未参加任职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三、严格履行程序,统筹安排考核工作

      考核工作从本文下发之日起至2022年3月10日前结束。考核对象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局机关、直属单位在编在岗的非市管干部工作人员。公务员(参公人员)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同一年度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或因个人原因当年度均未在职的,不进行年度考核。因工伤、产假等特殊原因累计超过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可确定为称职等次。

      (一)学习准备阶段(即日起至2022年1月10日)

      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年度考核相关文件精神,明确年度考核工作的各有关事项及规定要求,在市组织人事部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年度考核工作。

      1.按时开展考核报批工作。各单位按组织人事部门时限要求报批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优秀等次名额以组织人事部门实际核定的人数为准,实行“先批后用”。局机关、开发区分局、综合执法支队公务员(参公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各直属事业单位、综合执法支队事业干部(含事业工勤)年度考核工作报市人社局审核;市行政服务中心派驻人员参加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统一组织的年度考核工作,单列核定优秀等次各额;驻村任职干部实行单列考核,不计入派出单位的考核人员基数和优秀等次指标;抽调借用人员由借出单位(行政关系所在单位)进行考核,计入借出单位的考核人员基数和优秀等次指标。

      2.认真进行个人年度总结。个人对照年度工作目标,认真总结工作,找出存在问题和不足,公务员(参公人员)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2),机关(参公单位)工勤人员填写《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3),事业人员填写《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聘期)考核登记表》(附件4)。公务员(参公人员)平时考核结果一并记入《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3.做好个人诚信征信工作。各单位要及时收集整理本单位工作人员的诚信情况,并与个人的年度考核挂钩。局人教科负责局机关工作人员的诚信情况查询,各直属单位人事综合部门负责本单位工作人员的诚信情况查询,并于2022年1月10日前向局人教科报送本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情况说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诚信黑名单的,年度考核结果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二)民主测评阶段(2022年1月11日-1月20日)

      1.局机关考评对象的总结测评工作分“两步走”实施。一是根据局领导分管范围召开参加考核的工作人员年度总结会,组织考评对象进行工作述职后开展民主测评,填写《2021年度考核等次测评表》(附件5),提出每个参评对象的考核等次初步建议,每个科室初步推荐1名优秀等次建议人选报分管领导审批。二是局机关科室参照机关党支部的组成(附件6),分成4个考核小组进行考核推荐,由各支部书记或负责人牵头组织开展。各小组综合同组科室的工作情况、人员数量和推荐建议,统筹优秀等次比例名额,择优推荐产生优秀等次建议人选报市局党组会决定。

      2.各直属单位考评对象参加所在单位的考核考评会议,开展工作述职,参加民主测评。各单位在总结和评议的基础上评定出本单位工作人员(不含班子成员)的考核等次。班子成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年度述职(述职时间提前3天报局人教科),述职完后同时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工作由市局组织,原则上由市局挂钩领导参加,各直属单位可自行提前联系衔接。班子成员的优秀等次建议人选须经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班子成员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使用本单位优秀指标。

      (三)组织审核和公示阶段(2022年1月21日-1月30日)

      1.组织审核。局机关、各直属单位优秀建议人选和基本称职、不称职或基本合格、不合格人员名单,直属单位领导班子述职报告及推荐班子成员年度考核等次的建议,于2022年1月21日前通过OA报市局人教科吴丽玲工号。局机关和各直属单位择优推荐产生的优秀建议人选,由局人教科统一征求驻局纪检监察组意见,再报局党组研究评定。存在基本称职、不称职或基本合格、不合格人选情况的,一并报市局党组研究。市局党组结合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年度工作成效和各单位的推荐情况,研究确定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年度考核等次。

      2.进行公示。局党组研究确认后的优秀、基本称职、不称职或基本合格、不合格名单,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各直属单位负责本单位人员的公示,对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还要公示该同志的主要工作业绩;公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时,连同其平时考核结果等次一并公示。

      3.整理归档。参评人员的考评登记表,局机关科室负责人由局分管领导签署主管领导评语和考核等次建议,科室副职及一般干部职工由科室负责人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并报局分管领导同意后签署主管领导评语和考核等次建议。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由局分管领导签署主管领导评语和考核等次建议;其他人员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填写评语和等次。局机关全体参评人员和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年度考核登记表(须签署完整)于2022年1月30日前由各科室、各单位联络员统一汇总后报送局人教科。各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包括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待领导班子成员考核等次由市局党组确定并公示期满后,由各单位一次性报送市人社局干部档案中心存档。

      (四)总结阶段(2022年2月7日-3月10日)

      各单位要及时跟踪落实考核结果,及时对年度考核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行政单位填写《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备案表》和《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备案名册》(附件7、8);事业单位填写《泉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汇总呈报表》《泉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附件9、10);对不定等次、基本称职、不称职等考核结果,需备注原因;存在考核不合格人员情况的,填写《泉州市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情况登记表》(附件11);对于未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所在单位要作出书面说明。年度考核工作总结、考核结果备案材料于2022年3月10日前报对应的组织人事部门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审批,审批后的材料复印抄送一份给市局人教科备案。

      四、坚持正向激励,提升队伍管理水平

      (一)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通过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及时了解、核实和评价本单位工作人员日常工作和一贯表现,考核结果要与公务员选拔任用、教育培养、管理监督、激励关爱相挂钩,特别是在确定职务职级晋升人选时,年度考核优秀人选应占一定比例,推动年度考核与公务员日常管理相衔接,把考核结果作为优化内部职能和人员配置的重要参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人员在评先推荐、职称评定、晋级、晋升时要给予优先考虑,实现以考核抓落实、促管理、带队伍。

      (二)要认真落实奖励政策。当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人员的嘉奖,直接由市局审批;年度考核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参公人员),由市局统一向组织部申报记功。各单位受嘉奖人员名册和符合记三等功条件人员的报批材料,请于2022年3月20日前报市局人教科。受嘉奖、记三等功人员的奖励由各单位发放;派驻市行政服务中心人员考核优秀的,由原单位给予奖励;驻村干部挂职期间考核优秀的,奖金由作出奖励的机关按规定发放。

      (三)要同步做好编外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局机关编外人员的年度考核由用人科室组织实施,编外人员的年度考核实行分类管理,由用人科室根据各自的工作实际和队伍状况,分别制定考核方案、明确考核标准,量化考评,公平公开公正,科学评分,然后根据考核结果合理确定绩效奖金分配方案和评分标准,报局人事教育科审核和局领导审批后实施。局机关编外人员的年度考核材料由用人科室统一存档保管。

      联系人:吴丽玲,联系电话:22118704。

     

      附件:1. 泉州市市场监管系统工作人员2021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3.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机关、参公单位工勤人员)

         4.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聘期)考核登记表

         5.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

         6.市局机关科室人员年度考核分组情况表

         7.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备案表

         8.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备案名册

         9.泉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汇总呈报表

         10.泉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

         11.泉州市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情况登记表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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