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808-0300-2025-00043
    • 备注/文号:泉市监〔2025〕18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8-26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5-08-27 17:11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市局相关科室、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福建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以下简称“两个《纲要》”)及《泉州市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方案》,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理念,深入开展全民质量行动,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组织开展我市2025年“质量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5年9月

      二、活动主题

      加强全面质量管理 促进质量强市建设

      三、活动安排

      (一)深化推动质量强市建设。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质量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加强两个《纲要》及《泉州市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方案》在我市的深化落实与组织协调,结合本地产业发展特点,推动质量强市建设取得新成效。

      (二)提升全面质量管理效能。聚焦我市鞋服、建材家居、食品、机械装备、电子信息等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企业创新质量管理模式,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工具。深入实施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精准帮扶一批小微企业夯实质量基础、培育发展新动能。组织企业参与技术性贸易措施(WTO/TBT-SPS)宣贯培训,提升应对壁垒能力。组织首席质量官公益培训等活动,全面提升企业质量能力与人员素质。

      (三)推进质量强企强链强县建设。健全质量政策激励机制,激发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深入开展“扶龙行动”、“质量帮扶”等专项活动,服务重点企业和产业集群,助力企业技术改造和质量攻关。推动各地结合实际,找准质量提升发力点,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以质量变革提升发展动能。强化“质量为民”导向,围绕提升城市服务、消费品等民生关切领域质量水平,深入开展“为民办质量实事”活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成果更好地转化为群众高品质生活。

      (四) 筑牢重点领域质量安全防线。聚焦儿童学生用品、电线电缆、消防产品、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燃气灶具、老年用品等涉及人身安全、健康安全的重点产品,加大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力度。强化线上线下产品质量协同监管,尤其加强对网售热门商品的质量监管。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整治劣质充电宝、不合格建筑保温材料、伪劣消防产品等突出问题。精心组织“电梯安全宣传”、“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加大质量安全知识科普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质量违法行为,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质量安全问题。

      (五) 提升消费环境与维权效能。围绕建设“放心消费在泉州”,扎实推进放心消费“八大提升行动”(强基、品质、诚信计量、阳光价格、网购无忧、铁拳执法、维权效能、山海协作)。结合我市实际,重点推进食品、药品、电子商务等领域放心消费承诺创建活动,培育壮大承诺单位群体。推广使用统一的放心消费标识,开设专栏专题,讲好泉州质量故事,宣传优秀质量品牌。组织《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等政策法规宣贯,引导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六) 营造社会质量共治氛围。鼓励和支持在产业园区、企业、乡镇(街道)广泛开展质量改进、QC小组、质量创新成果发布、岗位技能竞赛等形式多样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大力培育高素质产业工人和工匠人才。深入推进质量进企业、进高校、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依托电视、报纸、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质量月”活动成效,讲好“泉州质量”故事,弘扬先进质量文化。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县(市、区)局、开发区局要高度重视“质量月”活动,要结合本地、本领域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创新活动形式,确保活动内容丰富、特色鲜明、成效显著。要突出以企业为主体,激发企业参与热情。

      (二)聚焦重点,务求实效。活动要紧密围绕“加强全面质量管理 促进质量强市建设”主题,突出我市产业特色和发展需求,聚焦重点行业、重点产品、重点区域的质量提升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质量问题,策划组织针对性强、获得感强的活动项目,力戒形式主义。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资源,集中宣传报道“质量月”活动进展和成效。广泛发布消费提示和质量警示,普及质量知识,提升消费者质量意识与维权能力。多角度、多层次讲好泉州质量故事,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联动,及时总结。“质量月”期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和信息报送。各县(市、区)局、开发区局及市局相关科室、直属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工作,及时报送活动进展、典型案例、精彩图片视频等信息。活动结束后认真进行全面总结,并于2025年10月9日前将总结及相关支撑材料(图片、视频、典型案例、宣传报道链接等)报送至市局质量发展科(联系人:郑乙珊;电子邮箱:13805996811@139.com)。市局将择优选取优秀案例报送省局。

     

      附件:1.2025年“质量月”主要活动安排

                   2.2025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口号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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