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808-0300-2025-00025
- 备注/文号:泉市监〔2025〕13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05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根据省市场监管局有关部署,结合全市系统实际,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泉州市市场监管系统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附件1),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有关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认真组织实施,完成工作目标
各地以本辖区2024年底企业期末实有数(含未年报)为基数,确保全年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3%、抽查任务按时完成率100%、抽查结果公示率100%,抽查发现问题后续处置率100%。要继续落实信用风险分类,除专业领域外,各个抽查任务都要融合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采取差异化抽查比例。各地采取差异化抽查的户数占比不低于90%。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由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自行统筹安排并组织实施。
二、严格规范检查,提升工作质效
一是落实检查计划报备。在完成省、市统一任务的基础上,各地可以根据本辖区实际,关注重点领域、多发风险等情况,自行制定和实施相应抽查任务。统筹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后要报同级司法部门备案,任务执行中抽查任务有调整的,应重新进行备案。二是统筹开展协同检查。要积极探索推进市场监管协同检查,统筹开展信用监管、价监、广告、质量监督、计量等业务行政检查,对同一监管对象要避免重复多头布置检查任务,推进“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推进公正规范精准高效监管。三是规范开展实地检查。要按照国家、省、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有关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检查标准,细化检查要点、操作指南,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检查规范化水平。四是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加强行政指导,引导企业及时纠错,尽快修复信用,在保持监管力度的同时,以有温度的监管支持企业健康发展。五是按时完成抽查任务。各地根据全市抽查计划以及本地抽查计划安排,按时限要求完成各个抽查任务的组织实施。市、县各个抽查任务,应于2025年11月20日前完成抽查并向社会公示。
三、强化跟踪督导,推动工作落实
各单位要对全年抽查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落实落细抽查工作,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加强沟通反馈、及时协调解决,保证抽查任务全面完成。要善于收集、总结工作开展中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全年抽查工作总结请于12月10日前报送市局信用监管科。
附件:泉州市市场监管系统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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