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808-0300-2025-00007
- 备注/文号:泉市监〔2025〕3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04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监管部门:
现将《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动态汽车衡(车辆总重计量)计量监督检查的通知》(闽市监计量〔2025〕4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有效实施。各县级市场监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监督检查,部门间分工协作,确保辖区内在用动态汽车衡监督检查的全覆盖。市场监管部门同时要加强对辖区内动态汽车衡生产企业的监管。对存在问题的动态汽车衡生产、使用单位要督促整改,形成闭环。
二、关注热点,宣传引导。各县级市场监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要做好对动态汽车衡使用单位、货运行业从业者相关法律法规的科普工作,不断提高其法制意识和工作规范性。同时提供便利的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做好舆情的处置工作。
各县级市场监管部门于2025年4月17日前,牵头负责向市市场监管局报送总结材料。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林宏,联系电话:0595-22589129;市交通运输局联系人:张圣昀
联系电话:0595-68292972。
附件:1.动态汽车衡计量专项监督检查统计表
2.泉州动态汽车衡(车辆总重计量)设置地点汇总表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3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