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委托第三方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新增登记审批档案询价公告
来源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6-09-15 15:54 浏览量: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委托第三方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新增登记审批档案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委托第三方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新增登记审批档案

  (二)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

  1.技术要求:

  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档案管理及双方共同确认的标准——《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泉州市市场监管局档案分类方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三合一”制度的通知》执行。

  ②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第三方派专人在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档案整理服务场所开展整理服务,其他许可审批档案可在第三方的档案整理场所开展档案整理服务。

  ③第三方应对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资料档案承担保密和安全管理责任。

  2.服务期:第三方自完全接受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开始工作,并于档案完全接收(即最后一次接收非补件档案)之日起120个工作日内完成。

  3.最高限价:6.94万元(人民币),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4.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5.联系电话:0595-22118708、0595-22118728。

  二、报价人须提供的报价资料及相关要求

  1.报价人应提供经营范围含有“档案整理服务、档案数字化服务”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档案服务机构备案证书复印件。

  2.若报价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委托授权书,但应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报价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委托授权书(格式详见附件1)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授权书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均需签字或加盖私章,否则无效。

  3.报价人至本项目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人民法院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应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相关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4.报价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行贿犯罪记录。报价人提供相应承诺函。

  5.《报价表》(格式详见附件2)。

  6.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加盖报价人公章,且密封完整。

  三、报价资料提交

  1.递交报价资料截止时间:2026年9月24日10:00时(北京时间)。逾期收到的报价资料恕不接受。

  2.递交报价资料地点: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307(也可直接邮寄)。

  四、报价资料开启

  1.开启时间:2026年9月24日11:00(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府东路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栋三楼。

  五、成交方法

  1.采用最低价成交法。经评审后符合要求的有效报价按低到高排定,有效报价最低的报价人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2.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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