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
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就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合规经营有关事项发布如下提示:
一、严守资质准入底线
杜绝违法入驻
1. 备齐合法资质:须拥有实体经营门店,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资质需在有效期内,严禁无证经营、借用冒用他人证照、伪造证照等违法行为。
2. 如实提供资质:入驻网络平台时,如实提供真实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资质信息发生变更时,须及时更新,确保公示信息真实可追溯。
二、规范加工制作流程
保障餐食安全
1. 强化原料管控:食品原料严格按要求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严禁采购过期、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及来源不明的食品原料。
2. 严守操作规范:在自有加工操作区内加工食品,不得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确保线上销售餐食与实体店质量安全一致。严格遵循生熟分开、烧熟煮透原则,定期维护、清洗消毒加工、冷藏冷冻等设施设备,保持后厨环境整洁。
3. 规范人员管理: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需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三、做好公示与宣传管理
杜绝虚假误导
1. 如实公示信息:在平台页面清晰公示菜品名称及主要原料名称,信息需真实准确,不得隐瞒或虚假标注。
2. 规范广告宣传:严禁发布虚假宣传、引人误解的广告,不得实施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宣传行为。
四、强化配送环节管控
防范污染风险
1. 保障包装安全:使用无毒、清洁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鼓励使用可降解包装。对配送的食品,应当使用封签或者一次性封口包装等方式进行封装。
2. 落实配送要求:配送容器需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洁卫生。配送需保鲜、保温、冷藏或冷冻的餐食时,应配备相应温控设备,采取有效保鲜措施,确保餐食在配送过程中符合食品安全温度要求。
五、落实主体责任
主动配合监管
1. 健全管理制度:建立进货查验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自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2. 配合抽查检查:自觉接受入驻的网络第三方平台的抽查监测,主动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的线上排查与线下核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共同守护网络餐饮食品安全,
离不开每一位经营者的积极
参与和自觉行动!
希望广大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
主动落实合规经营要求,
持续把好食品安全关,
以诚信优质的服务赢得消费者信赖,
提升自身竞争力与品牌形象!
市场监管部门也将一如既往
支持经营者规范经营、健康发展,
与大家携手营造安全、放心的
网络餐饮消费环境。
泉州市市场监管局诚挚邀请
广大社会力量参与监督,
共同守护食品安全。同时提醒消费者:
订餐时请优先选择证照信息齐全、
信誉评价良好的商家。
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
请留存证据并
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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