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清理2023-2024年度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报企业的提示公告
来源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5-07-29 13:29 浏览量:

  为维护良好市场秩序,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对2023、2024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进行清理。

  经信息排查,“东乐股份有限公司”等707家企业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公示年度报告。现提醒上述市场主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补报未报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在公示后,向泉州市市场监管局提交信用修复申请和相关材料。公告期届满仍未履行以上法定义务的,我局将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予以吊销营业执照。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应及时向公告机关申请更正,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补报年报网址:http://fj.gsx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

  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咨询电话:0595-22118755。

  特此公告。

 

  附件:泉州市未按规定公示2023-2024年度报告企业名单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