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各有关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01遵规守法,加强价格自律
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不得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侵犯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02合理定价,确保质价相符
要从维护城市旅游形象、企业自身声誉和促进旅游服务业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尊重市场规律,综合考量经营成本、市场供需、配套服务、消费承受能力等因素,依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要确保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质价相符,不得以次充好,杜绝“天价”现象。
03明码标价,打造阳光价格
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景区景点应在售票处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依据、投诉电话;住宿服务线上线下均应明确标示所提供客房服务对应的价格;餐饮服务应在经营场所内标示当日或当时的菜品价格、计量单位、收费标准等内容;经营性停车服务应在停车场入口处、缴费地点等显著位置标明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免费时间、落实的优惠政策等内容。当商品(服务)价格发生变动时,经营者应及时调整相应标价,不得价外加价、“坐地起价”。
04诚信经营,自觉践行承诺
要增强诚实守信意识,秉持契约精神,严格践行价格承诺;要按照宣传、承诺的内容提供商品或服务,不得在订单生效后单方面毁约或擅自提高价格,不得实施低标高结、虚构原价、虚假打折、先提价后打折等价格欺诈行为,杜绝“坐地起价”“漫天要价”。
05履行责任,接受社会监督
相关经营者要自觉履行主体责任、社会责任、法律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要主动接受、配合主管(监管)部门的监督指导,确保合法合规经营。各相关行业协会要发挥正面示范引领作用,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完善约束机制,共同维护行业价格秩序。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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