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五一”阳光价,共护世遗放心游——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节日旅游市场价格行为的倡议提醒
来源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5-04-28 10:13 浏览量:

泉州市各有关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五一”长假将至,为进一步规范节日旅游市场价格秩序,打造放心消费、放心旅游的价格环境,现向全市广大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发出如下倡议提醒:

  01遵规守法,加强价格自律

  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不得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侵犯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02合理定价,确保质价相符

  要从维护城市旅游形象、企业自身声誉和促进旅游服务业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尊重市场规律,综合考量经营成本、市场供需、配套服务、消费承受能力等因素,依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要确保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质价相符,不得以次充好,杜绝“天价”现象。

  03明码标价,打造阳光价格

  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景区景点应在售票处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依据、投诉电话;住宿服务线上线下均应明确标示所提供客房服务对应的价格;餐饮服务应在经营场所内标示当日或当时的菜品价格、计量单位、收费标准等内容;经营性停车服务应在停车场入口处、缴费地点等显著位置标明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免费时间、落实的优惠政策等内容。当商品(服务)价格发生变动时,经营者应及时调整相应标价,不得价外加价、“坐地起价”。

  04诚信经营,自觉践行承诺  

         要增强诚实守信意识,秉持契约精神,严格践行价格承诺;要按照宣传、承诺的内容提供商品或服务,不得在订单生效后单方面毁约或擅自提高价格,不得实施低标高结、虚构原价、虚假打折、先提价后打折等价格欺诈行为,杜绝“坐地起价”“漫天要价”。

  05履行责任,接受社会监督

         相关经营者要自觉履行主体责任、社会责任、法律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要主动接受、配合主管(监管)部门的监督指导,确保合法合规经营。各相关行业协会要发挥正面示范引领作用,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完善约束机制,共同维护行业价格秩序。

        节日期间,我市将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监测,同时聚焦网民热议、投诉举报反映突出的问题,进一步加强价格稳控监督。对于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并视情予以曝光。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如遇到价格纠纷或者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或直接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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