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违法?露头就打!“五一”放心游,我们来守护!
来源 :福建市场监管 时间:2024-04-28 09:21 浏览量:

  “五一”假期临近,为深入落实全省文旅经济发展大会精神,推进八闽阳光价格守护行动,营造福建放心消费、放心旅游的价格环境,福建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立足职能职责,主动靠前服务,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餐饮、酒店、民宿、商超、农贸市场、交通、景区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检查排查,推动“五个规范”“五个到位”,并针对近期发生的个别地区旅游舆情,第一时间启动调查程序,第一时间回复进展情况,第一时间告知处理结果,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全面规范旅游市场价格行为

让“清新福建”金字招牌更加亮丽

确保人民群众玩得开心、买得放心、游得舒心

现将部分典型案件曝光如下

   

  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通过平潭旅游动态信息系统,监测到网友反映“在平潭龙凤头海滨浴场坐未标识凳子不到10分钟被要求收费80元”问题,第一时间与当地村干部联系,第一时间找到视频中摊主,第一时间对当事人予以立案查处。

  泉州市鲤城区市场监管局对网友反映泉州多家民宿五一期间住宿价格暴涨问题,迅速组织专班现场核查,发现反映的“厚谢”民宿和“优鲤”民宿未取得公安机关《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未经区民宿办备案或者预备案,立即责令两家民宿关停,并从在线旅游平台下架。

  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对某景点开展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门票时未执行特定人群收费优惠的有关规定,涉嫌不执行政府指导价行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予以立案查处。

  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经营旅游团餐接待的海鲜餐厅开展检查,发现店内没有公示菜品及团队套餐具体价格,涉嫌未按规定明码标价违法行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予以立案查处。

  三明市泰宁县市场监管局开展检查,发现某景区将导游费与景区门票捆绑销售,涉嫌构成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的价格违法行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没收其违法所得157.75万元。

     漳州市南靖县市场监管局开展检查,发现南靖县土楼景区某旅馆经营场所货架上待售的“高级绿茶、金线莲”商品未见有标价牌,涉嫌未按规定明码标价违法行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予以罚款3000元行政处罚。

  宁德市蕉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开展检查,发现福州越城记餐饮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虚构“原价138元”销售“牛腩煲”,涉嫌构成虚假价格比较的价格欺诈行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予以立案查处。

  南平市顺昌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开展检查,发现顺昌县华顺停车场在标价牌公示价格的基础上加收3元停车费,涉嫌构成价外加价违法行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予以立案查处。

  莆田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检查,发现湄洲岛旅游景区半岛绿缘精品商行部分在售食品未见有标价牌,涉嫌未按规定明码标价违法行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予以现场简易处罚。十龙岩市长汀县市场监管局开展检查,发现长汀县亿勺鲜火锅店对按2元/套的价格收取餐具费未标示价格,涉嫌未按规定明码标价违法行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予以罚款1000元行政处罚。

   

  特别提醒:

        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最高可处5000元罚款;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最高可处200万元罚款;对价格欺诈行为,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哄抬价格行为,最高可处300万元罚款。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从严从重查处并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