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泉州市在丰泽区城东喜盈门家居广场开展纪念2024年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宣传活动。泉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蔡天守,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德雄,中共泉州市委文明办副主任黎灵寿,丰泽区副区长刘华东等领导出席活动。
泉州市纪念2024年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宣传活动由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共泉州市委文明办、泉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办,丰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共丰泽区委文明办、丰泽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承办。
活动现场,为2023年度泉州市“放心消费示范商圈”授牌;启动“放心消费在泉州 百业诚信赢未来”系列活动;市诚信促进会、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律师协会、市保险行业协会、市建筑装饰协会、快递行业协会、电商行业协会、市旅游协会、市餐饮协会参与活动,共同倡议“百业诚信”;市场监管、公安、司法、住建、交通运输、文旅、地方金融管理、邮政管理、盐务等部门以及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泉州市人民检察院等单位现场开展法律法规咨询、鉴别假冒伪劣产品知识、普及绿色消费知识等活动。活动现场共分发《泉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应知应会》《信用修复指南》《食品真伪辨别小常识》等宣传材料两千多份,接受消费咨询百余人次,现场无投诉举报件。活动现场还开展假冒伪劣产品集中销毁活动,对我市市场监管部门查获的假冒伪劣鞋服、食品、化妆品等涉案物品在指定地点开展销毁,货值约47万元,展示了我市对假冒伪劣产品敢于亮剑、对制假售假行为坚决打击的立场与决心。
2023年,我市着力构建良好的法治环境、市场环境、消费环境,各领域市场秩序规范和整治行动顺利开展。我市放心消费环境日益改善,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护。
优化消费环境,让消费更放心。坚守安全底线,全力推进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现食品安全生产经营主体包保覆盖率100%、督导完成率100%。严格行政执法,深入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茶叶过度包装、制止餐饮浪费等40多个专项执法行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立案查处各类案件11683件。深化放心消费创建,新评定5家泉州市“放心消费示范商圈”。全市共有16家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商圈”,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1123家,通过线下无理由退货2.78万件,达成退货金额390.31万元。
提升商品服务质量,让消费更有品质。积极争创质量强国标杆城市,连续7年在省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中获评A级。全市新增参与制定国际标准1项、国家标准75项,行业标准15项,新增3项企业标准获评国家企业标准“领跑者”称号,有14家企业入选全省首批标准创新型民营企业试点,数量居全省首位。全市共有22家建材生产企业的建材产品获得38张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
提高消费维权质效,让消费者更满意。健全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强化人民法院诉讼调解、12315行政调解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人民调解在解决社会矛盾纠纷中的职能作用,推动“诉调衔接”化解消费纠纷。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实施12315与12345双号并行。全年登记受理各类消费咨询、投诉和举报案件 40.2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300多万元。市消委会先后获评“福建省消费维权先进集体”和“2022-2023年度中消协消费维权先进集体”。
2024年消费维权的主题是“激发消费活力”,旨在统筹凝聚各方力量共识,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同共治,持续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乐享高品质消费,推动消费从疫后恢复转向持续扩大。我市将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深化多元治理、社会共治,不断健全完善现代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治理体系,让消费成为彰显泉州城市品质与美誉的重要窗口。
以激发消费活力为目标,推动业态升级换代。紧跟消费新趋势,通过质量赋能、数字赋能,加大优质产品供给,提升消费服务体验,加快住宿、餐饮、家政、旅游等生活性服务业向品质化、多样化、规模化发展;培育消费新业态,通过政策引导、政策扶持,加快共享经济、露营经济、文化创意产业、健康养生等新兴消费业态培育,激发市场活力、消费潜力,推动消费能级提升、消费品质提档。
以优化消费环境为重点,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校外培训、物业服务、住宿餐饮、医疗美容、运动健身、电信服务等民生领域,通过行政指导、约谈提醒、专项整治、公开点评、行政处罚、社会曝光等综合措施,加强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违规收费、霸王合同、侵害个人信息安全等问题整治。充分发挥法律约束作用、部门监管作用、行业自律作用,以及消费者协会、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推动经营者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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