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贺新禧
为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放心消费、舒心旅行的新春佳节,泉州市市场监管系统执法人员秉承“群众过年我‘站岗’”的奉献精神,坚守岗位,亮剑执法,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民生消费领域检查整治系列行动,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据不完全统计,春节长假期间(2月10-17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45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582车次,开展跨部门执法19次,检查市场168个次,检查景区景点 169个次,检查经营户2311户次,印发普法宣传材料362份,督促整改或责令改正53户次,受理投诉举报194件。
成立工作专班
坚持全市系统一盘棋
成立泉州市市场监管局规范春节市场监管领域旅游市场秩序工作专班,组长由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各分管领导担任,相关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成员,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全市系统一盘棋,共同抓好春节旅游市场价格秩序和食品安全监管等工作。
加强宣传引导
推动行业企业合规自律
结合价格监管、食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12315消费维权等市场监管职责,通过发布提醒告诫、制作经营提示、开展约谈指导、组织签订承诺书、披露典型案例等方式,注重发挥各类媒体的宣传引导和社会监督作用,加强对各类旅游市场经营主体的普法宣传,增强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提高公众科学理性消费意识。
紧盯重点领域
防范整治违规经营行为
一、全力维护价格稳定。积极会同商务、文旅、发改等部门密切关注旅游市场价格动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发挥旅游、住宿、餐饮等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和规范引导,鼓励支持住宿企业向社会发布假日市场区间价格承诺书,督促指导企业依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针对酒店、宾馆、民宿、旅社、景点(区)、餐饮店、旅拍、簪花、纪念品店等重点经营场所提高巡查抽查频次,严厉查处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上级交办、网络舆情反映、社会影响较大的价格违法行为快查、快办、快结,妥善应对“天价、宰客”等突发舆情。
★消费者来电称其通过去哪儿网订了惠安某宾馆,到达后,觉得房间卫生不好,因此没有办理入住,要求退款遭拒。经执法人员调解,酒店将费用退还给投诉人,双方达成和解。
★消费者投诉称其带孩子到鲤城某餐厅吃自助餐,按规定小孩子不到1.1米是免费,消费者误以为小孩有1.1米,结果缴纳了小孩费用。商家称等吃完再退款给消费者,后面一直没有退款。2月17日,执法人员经与商家核实,当天已处理退款84元。
二、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加大包保督导频次和力度,推进餐饮服务主体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和包保管理工作,督促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人员健康证等信息。以旅游景区景点、商业集中区、交通服务场站等为重点场所,以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地方特色小吃店、旅游定点接待单位、农家乐、“网红店”等为重点单位,强化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开展错时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坚决杜绝销售过期、腐败变质、假冒伪劣等问题食品,严防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和食品安全事故。
★连日来,泉港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你送我检” 食品安全快检进市场活动,对农贸市场蔬菜、肉类、水产品、干货等食品快速检测124批次,同时对市场内食品进行检查,重点查看食品进货查验是否落实、销售食品有无过期或有无变质、肉类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是否齐全等。
★消费者投诉称其2月15日到鲤城某餐馆用餐,餐费204元,食用时发现肉没熟,消费者联系商家,商家只退菜钱32元,消费者不能接受而投诉。经执法人员调查,商户提供给投诉方的咕咚肉确实未熟透。经调解,商家对投诉方在该店的用餐给予全额免单。执法人员还现场要求商家务必保障菜品质量。
三、守好特种设备安全底线。紧盯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针对人员密集场所电梯及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目录内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节假日特种设备使用频率大幅增高场所,严格按照“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要求,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日常检查记录、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附件检查、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等情况进行严密排查、认真核对。全面梳理以往检查发现的问题并进行“回头看”,及时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杜绝特种设备“带病”运行,确保设备本体安全,坚决防范和遏制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发生。
★2月16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省特检院泉州分院电梯检验师对丰泽区东海湾新华都广场电梯开展节日期间电梯安全检查。检查组抽查了电梯的设备档案,查看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平时巡查和运行记录情况、电梯维护保养情况等技术资料,并到现场对电梯维保单位应急响应时间、电梯五方通话功能等进行测试,提醒使用单位做好应急人员、装备、物资保障工作,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处置准备。
四、强化 12315 消费维权力度。依托全国 12315 热线平台实行 7X24 小时人工接诉,依职责及时受理涉及价格、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旅游消费投诉,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及时处置。充分发挥 12315 消费维权站点和 ODR 企业线上纠纷调解作用,引导经营者在第一时间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鲤城、丰泽等旅游热点区域结合放心消费和建设诚信示范街区等要求,加强和规范消费维权服务点,推动创建一批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改善游客消费体验。加强旅游投诉举报数据分析研判,为监管执法提供案源线索和决策数据参考。
★消费者投诉称其通过美团预定晋江某酒店,到现场后商家却告知没有房间。执法人员于2月15日到现场调解。经调解,经营者已给消费者提供住宿。
★消费者来电反映其与晋江某商家约定2月13日拍摄旅拍,每人399元,30-40分钟,底片50张。可实际上5个人的时间只花了不到一个小时,妆容画的也很草率,拍的照片有闭眼等情况,消费者很不满意。2月16日下午,执法人员到现场组织双方调解。经调解,商家同意退款995元。
★消费者投诉称其2月15日在入住的鲤城某酒店浴室摔倒,浴室没有防滑垫导致其牙齿摔伤出血。17日上午执法人员分别致电投诉人和被投诉人了解情况,下午组织双方调解。经调解,被投诉人同意赔偿2000元以及退还住宿费850元给投诉人。
强化协调联动
建立健全应急执法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挂帅、靠前指挥、实时调度,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备勤制度,建立健全市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遇有重特大突发事件或者重要紧急情况,第一时间按规定向上级请示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置。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和执法支持,督促快查、快办、快结涉旅案件。各县(市、区)局安排本单位旅游市场高峰应对工作每日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及时接收、处置市局交办件及 12315 系统业务工单,于当日 18 时前向市局值班人员反馈办理进展情况,督促承办单位同步在 12315 系统反馈工单核查处置情况。
二、密切部门联动。加强与文旅、商务、发改、公安、交通等部门的工作联动和执法协作,牵头会同商务、发改等部门开展餐饮行业联合检查,会同发改等部门加强对簪花、旅拍等各类新兴旅游服务的价格监管,联合文旅、商务等部门开展住宿业市场秩序专项联合检查,加大对节日期间住宿、餐饮服务价格调控、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
三、提升执法效能。加强市场监管领域涉旅网络舆情监测,与网信、信访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配合,稳妥、高效解决游客和网民的诉求。严格执行市政府对各类涉旅投诉和舆情处置时限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核查处置并反馈。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及鲤城、丰泽、洛江区局抽调执法人员组成中心市区应急执法分队,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负责快速核查处理重大、紧急、跨区域的涉嫌违法行为和网络舆情事件,鲤城、丰泽、洛江区局负责及时处置一般性质的消费投诉和网络舆情。
四、督促责任落实。组织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和节日安全生产督导,深入景区景点、公共娱乐场所、餐饮住宿等与假日旅游密切相关场所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现场督促整改,对无法整改的立即叫停;未能现场解决的问题形成台账,及时进行任务分解、交办,并跟踪落实直至问题销号;涉嫌明显违法违规经营的,依法查处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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