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认真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牢牢守住安全底线,不断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我市获评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获批建设“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并入选全国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市;“两化”所建设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通报表扬,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绩效考核连续三年获国家知识产权局通报表扬。
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制定2023版市场监管领域不予处罚清单135条和《不予处罚和减轻从轻处罚适用规则》,细化裁量基准,明确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哪些免”、“如何减”、“减多少”。全市共减罚免罚案件1451件,减轻市场主体负担2864.07万元。该措施作为服务企业措施在2023年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大会上发布,并作为营商服务品牌(品牌为:“泉护企”)在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上进行发布。二是推进信用提升行动。率先出台优化信用监管八条措施,落实提醒提示、审慎列异列严,建立信用惩戒缓冲机制。措施出台以来,全市移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取消个体工商户异常状态标注16.87万户;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925条;提前停止处罚信息公示76条。该措施作为服务企业措施在2023年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大会上发布。优化信用服务的做法纳入泉州市2023年第一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典型经验,在全市进行推广。三是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化水平。开展住所申报制改革、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和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出台《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登记审批工作指导意见》,积极主动指导符合“个转企”条件的对象转型升级。今年来,全市已办理个转企登记555家。联合市税务局下发《关于提升企业开办及注销便利化水平的通知》,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制订《关于便利管理人依法履职、推进企业破产程序的实施意见》,提升企业准入退出便利化水平。四是推动政企联手纾困。加强与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泉州办事处的政银合作,双方从提供企业注册综合服务、大力培育首贷户、推广白名单授信、联手开展政策宣传等领域助力企业发展。与金融局、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社泉州办事处联合出印发《关于强化金融帮扶力度助力市场主体灾后恢复生产的通知》,扶持受灾企业。目前全市共有政银合作的“企业开办便民服务点”181个,泉州农信系统今年来新增贷款户数11232户,贷款余额增加135.2亿元,累计受理开办服务1039户次。目前,全市市场主体总量151.73万户,位居全省首位,同比上升9.57%,其中今年新增23.52万户,同比上升10.06%。
二、稳步提升质量发展水平。积极争创质量强国标杆城市,我市连续7年在省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中获评A级,晋江被国务院表彰为“2022年度推进质量强国建设工作成效突出地方”,九牧公司以全省唯一、全国第三的好成绩入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首席质量官典型案例。加强品牌建设,在5月13日上海举行的“中国品牌日”上,市政府主要领导在会上作了“传承弘扬‘晋江经验’ 致力打造中国品牌之都”的发言。组织编制《泉州市质量强市建设规划》,印发《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2023-2025年)》,实施6个方面24条措施引导我市制造业加快质量管理及质量技术升级、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提升和质量品牌培育壮大。开展“扶龙”行动,成立8个服务小组提供46条菜单式服务内容,根据企业“点单”需求,为我市产业龙头企业提供个性化的“一对一”“点对点”的精准“订制”服务,助推先进制造业发展。开展市对县(市、区)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组织6家企业申报中国质量奖,其中安踏集团获评中国质量奖提名奖,这是2016年以来我市在中国质量奖评选上新的突破;推荐11家企业申报第八届福建省政府质量奖。支持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今年来,全市新增参与制定国际标准1项、国家标准75项,行业标准15项,新增3项企业标准获评国家企业标准“领跑者”称号,有14家企业入选全省首批标准创新型民营企业试点,数量居全省首位。持续推进泉台标准互联互通,其中国家香检中心起草的《海峡两岸共通 香产品多环芳烃含量要求》获批福建省地方标准立项。出台《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加强民用水表、燃气表、定量包装商品等民生领域及集贸市场、超市、加油站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领域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对35家小微企业予以认证帮扶,其中福建泉州市辉陶卫浴构建QC小组全面质量改善的优良案例被评为全国小微企业质量提升优秀典型案例。深化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及推广应用,全市共有22家建材生产企业的建材产品获得38张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
三、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战略。深入推进丰泽、晋江两个知识产权服务业聚集区建设,两个集聚区分别累计引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30家、14家。7家企业入选2023年全国民营企业研发投入、发明专利500强,12件企业商标品牌、3件区域商标品牌入选全国首批“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名单,入选数居全省第一位。全市新增4个项目获得中国专利奖,新增7家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35家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35家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总量首次破百。全市年度专利授权量连续13年居全省首位,新增授权专利34345件,其中新增授权发明专利3185件,全市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6975件,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4213件,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分别达19.12件、4.74件。新增注册商标5万多件,全市商标有效注册量达76万件,连续三年居全国地级市第一位;中国驰名商标累计达159件,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总量达1300件,均居全国地级市前列。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2023年全市共完成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超7亿元。深入开展4.26知识产权周系列活动和泉州市高价值专利大赛。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出台《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的会议纪要》《专利侵权取证固证指引》,提高知识产权案件办理质量,今年来,全市共办理知识产权案件553件。健全完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六方协作机制”,加强知名品牌的数据管理、宣传展示、在线监测、打假维权等工作,今年来协助品牌企业监测发现近5.5万条涉嫌侵权商品链接、已下架删除近3.75万条,市委张毅恭书记听取我局网络打假维权汇报后充分肯定并指示进一步推广服务。深入推进泉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增速提质,共接收专利预审案件1606件,平均授权周期和授权率分别提升90%以上和60%以上。
四、牢牢守住市场安全底线。一是食品安全方面。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将15个市食安委主要成员单位纳入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专班,并把“两个责任”工作扩大到种植、养殖、农产品销售等行业,包保主体贯通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批发零售到老百姓餐桌的各个环节。全力推进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市委、市政府召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动员部署推进会。全面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地见效,实现食品安全生产经营主体包保覆盖率100%、督导完成率100%。制定2023年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任务分解表并发各相关部门,开展泉州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口号与吉祥物征集活动。加强食品生产企业风险摸排,1886家食品生产企业完成“一企一档”风险、措施、责任清单。深化巩固“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整治和“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成果。创建25个省级“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单位。做好全国制止餐饮浪费和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作会有关工作,并在会上作典型发言。深化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和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探索制定泉州市外烩餐饮协会团体标准。开展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和申创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意城市网络“美食之都”前期工作。二是药械安全方面。以医疗机构周边、产业园区、城乡接合部以及农村地区的药品零售企业和个体诊所为重点检查单位,部署开展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专项检查。持续强化对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等重点产品、医疗器械备案人委托生产等重点企业、网络销售等重点环节和医疗美容使用等重点领域监管,扎实开展医疗美容等重点品种专项整治,严查经营使用未经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网络违法违规销售等行为。制定《关于推进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协同财政、卫健、公安、司法、卫健、医保等部门稳步推进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完善市级药品检查员队伍,建立210名的市级检查员队伍,覆盖127个基层监管所,确保基层监管所至少1名人员相对固定地从事药品监管工作。三是特种设备安全方面。深入开展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年度检查、压力管道元件组合装置和撬装设备等专项排查整治和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2023年巩固提高活动,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完善移动式压力容器装(卸)车追溯平台、气瓶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安全阀质量信息平台建设,建立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信息化追溯体系。四是产品质量安全方面。把涉及人体健康、财产安全的产品作为重点,共安排35种产品660批次的抽查任务。强化工许获证企业证后监管,目前已组织对晋江、南安、泉港等地获证企业开展抽查。针对童装、童鞋、水暖、危险化学品等生产企业存在的问题,深入开展“巡回问诊”帮扶活动,助力企业质量水平提升。
五、不断提市场监管效能升。深入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茶叶过度包装、制止餐饮浪费等40多个专项执法行动,全市系统共立案查处各类案件11683件。扎实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助企纾困专项行动,共清退涉企违规收费近800万元。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署联合抽查任务40项。积极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复核抽查和建章立制。畅通消费投诉举报渠道,共登记受理各类消费咨询、投诉和举报案件 40.2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300多万元。强化广告导向监管,突出医疗、药品、保健食品、房地产、金融投资理财、教育培训等领域虚假违法广告整治,保障广告市场平稳有序。全力做好“五一”、中秋国庆和元旦期间旅游市场秩序规范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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