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级有关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根据《泉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2021-2025 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法治市场监管建设评价办法》对法治建设工作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目标,强化法治思维,夯实法治基础,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深化普法责任,提升执法效能,积极为泉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党对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全面加强
(一)坚持科学理论指引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的总纲领,推动市场监管法治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把握福建是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孕育地的优势,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闽工作时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年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召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组织专题讲座。根据《中共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理论学习计划》,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反间谍法》《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调查核实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今年以来,组织中心组学习16次,开展交流研讨14次,邀请专家进行总体国家安全观、意识形态安全、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专题授课,并组织观看国家安全教育片、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等。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作用,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完善党领导法治建设的体制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时调整充实局法治市场监管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统筹协调和组织推动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各项工作,全力推动市场监管“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推进新时代新福建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落实机制
认真部署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对照上级法治工作要求,制定了《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法制工作要点》、《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等有关法治建设的文件,进一步明确年度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要求。紧扣《泉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上做好法治保障工作。
二、法治服务保障大局作用充分彰显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
1.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化水平。开展住所申报制改革、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和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出台《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登记审批工作指导意见》,积极主动指导符合“个转企”条件的对象转型升级。今年来,全市已办理个转企登记492家。联合市税务局下发《关于提升企业开办及注销便利化水平的通知》,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制订《关于便利管理人依法履职、推进企业破产程序的实施意见》,提升企业准入退出便利化水平。
2.推动政企联手纾困。加强与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泉州办事处的政银合作,双方从提供企业注册综合服务、大力培育首贷户、推广白名单授信、联手开展政策宣传等领域助力企业发展。与金融局、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社泉州办事处联合出印发《关于强化金融帮扶力度助力市场主体灾后恢复生产的通知》,扶持受灾企业。目前全市共有政银合作的“企业开办便民服务点”181个,泉州农信系统今年来新增贷款户数8895户,贷款余额增加129.30亿元,累计受理开办服务795户次。目前,全市市场主体总量151.73万户,位居全省首位,其中今年新增23.52万户,同比上升10.06%。
3.推进信用提升行动。率先出台优化信用监管八条措施,落实提醒提示、审慎列异列严,建立信用惩戒缓冲机制。措施出台以来,全市移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取消个体工商户异常状态标注16.87万户;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925条;提前停止处罚信息公示76条。该措施作为服务企业措施在2023年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大会上发布。优化信用服务的做法纳入泉州市2023年第一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典型经验,在全市进行推广。
(二)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1.稳步提升质量发展水平。积极争创质量强国标杆城市,我市连续7年在省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中获评A级,晋江被国务院表彰为“2022年度推进质量强国建设工作成效突出地方”,九牧公司以全省唯一、全国第三的好成绩入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首席质量官典型案例。加强品牌建设,在5月13日上海举行的“中国品牌日”上,市政府主要领导在会上作了“传承弘扬‘晋江经验’ 致力打造中国品牌之都”的发言。组织编制《泉州市质量强市建设规划》,印发《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2023-2025年)》。开展“扶龙”行动,成立8个服务小组提供46条菜单式服务内容,根据企业“点单”需求,为我市产业龙头企业提供个性化的“一对一”“点对点”的精准“订制”服务,助推先进制造业发展。组织6家企业企业申报中国质量奖,其中安踏集团获评中国质量奖提名奖,这是2016年以来我市在中国质量奖评选上新的突破;推荐11家企业申报第八届福建省政府质量奖。支持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今年全市新增参与制定国际标准1项、国家标准75项,行业标准15项,新增3项企业标准获评国家企业标准“领跑者”称号,有14家企业入选全省首批标准创新型民营企业试点,数量居全省首位。持续推进泉台标准互联互通,国家香检中心起草的《海峡两岸共通 香产品多环芳烃含量要求》获批福建省地方标准立项。出台《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加强民用水表、燃气表、定量包装商品等民生领域及集贸市场、超市、加油站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领域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对35家小微企业予以认证帮扶,其中福建泉州市辉陶卫浴构建QC小组全面质量改善的优良案例被评为全国小微企业质量提升优秀典型案例。深化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及推广应用,全市共有22家建材生产企业的建材产品获得38张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
2.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战略。深入推进丰泽、晋江知识产权服务业聚集区建设,两个集聚区分别累计引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30家、14家。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2023年以来全市共完成知识产权质押融资5.44亿元。全市新增4个项目获得中国专利奖,新增35家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新增授权专利25719件,其中新增授权发明专利824件,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6061件,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分别达18.09件、4.12件;新增注册商标4万多件,全市商标有效注册量达75万件,连续三年居全国地级市第一位;中国驰名商标累计达159件,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总量达1300件,均居全国地级市前列。深入开展4.26知识产权周系列活动和泉州市高价值专利大赛。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出台《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的会议纪要》《专利侵权取证固证指引》,提高知识产权案件办理质量,今年来,全市共办理知识产权案件553件。健全完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六方协作机制”,加强知名品牌的数据管理、宣传展示、在线监测、打假维权等工作,今年来协助品牌企业监测发现近5.5万条涉嫌侵权商品链接、已下架删除近3.75万条,市委张毅恭书记听取我局网络打假维权汇报后充分肯定并指示进一步推广服务。深入推进泉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增速提质,今年来中心共接收专利预审案件1111件,平均授权周期比普通渠道提质增效90%以上。
3.扎实推进公平竞争审查。一是开展竞争合规宣传倡导。积极开展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四进”活动。紧扣“统一大市场、公平竞未来”主题,市、县、所三级市场监管部门联动,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活动7场次,参与企业142家,参与行政机关51家,发放宣传资料996份;召开专题座谈会10场次,参与企业37家,参与行业协会12家,进一步提升企业公平竞争意识和合规管理水平。二是认真开展政策措施清理工作。8月份召开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推进视频会,对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邀请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白亚金博士就《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实操解读》进行宣讲,进一步促进各级各有关单位增强审查意识和提升审查水平。印发《泉州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及4期《提示函》,对2022年12月31日前制定,现行有效的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全面的排查清理,全市共梳理排查政策措施387份,其中拟废止2份,拟修订1份。三是推动问题整改落实。针对在省上抽查发现的12份文件中部分政策措施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相关标准,以市公审办的名义点对点致《关于对涉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进行复核整改的函》给政策制定机关,上述12份文件的政策制定机关均表示认可审查抽查意见并接受我局提出的整改建议,均已在网站上标注“拟修订”或者先行撤下。目前,上述12份文件已启动修订流程。
(三)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1.强化应急管理体系构建
全面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防范和化解市场监管领域安全风险,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全市系统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管理”的“1+1+N”应急管理体系。制定了《市场监管领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方案》(“1”)和《市场监管领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1”),陆续编制《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药械化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特种设备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网络交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敏感舆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专项预案(“N”)系统,构成了综合应急能力体系,实现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应急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同时,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结合市场监管工作的需求,定期开展相关预案的演练和修订工作。
2.强化突发事件风险防控
定期、不定期召开市场监管各安全领域的风险分析防控会,多领域(如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多维度(如案件情况、投诉举报、产品抽验不合格情况、网络舆情、信访件等)开展分析研判,抽丝剥茧发现安全隐患和风险苗头,开展风险预警,提醒提示监管单位及时处置风险隐患,把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以防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
3.强化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建立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及时对接省局、市政府办、市委网信办等的各种突发事件信息,接到信息舆情及时按相关制度和《敏感舆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分发属地和对应业务科室,属地和对应业务科室按相关《预案》开展处置,结果按要求反馈,实现闭环管理。
三、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保障日趋完善
1.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2月份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对原《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管理规定》进行修改,制定《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从规范性文件起草、征求意见和评估论证、合法性审核、审议决定、公布、备案、评估、清理等各环节明确了标准和要求。有力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维护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
2.组织系统培训提高管理能力。7月邀请市司法专家对《泉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进行解读。组织局机关各业务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参加培训。通过培训,厘清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思路,增强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的责任感,为全面提升市场监管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打好基础。
3.严格审查把关规范送审备案。对照规定标准,市局政策法规科全年共依法审查规范性文件11份,对相关格式体例、涉嫌违法及违背公平竞争条款提出修改建议,并组织做好公示及备案相关工作。
4.及时清理推进文件立改废释。结合“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全年开展3次专项清理、1次全面清理,对与上位法不符、与实际情况不符、超期限以及与深改工作部署和营商环境优化要求不符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零保留”,按程序予以修改或废止。通过组织清理,本年度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 18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已发布清理公告。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扎实推进
(一)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全年立案9936件,结案11023件,罚没4302.36万元:
1.食品安全方面。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将15个市食安委主要成员单位纳入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专班,并把“两个责任”工作扩大到种植、养殖、农产品销售等行业,包保主体贯通从种养殖、生产加工、批发零售到老百姓餐桌的各个环节。全力推进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市委市政府召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动员部署推进会。全面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地见效,实现食品安全生产经营主体包保覆盖率100%、督导完成率100%。制定2023年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任务分解表并发各相关部门,开展泉州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口号与吉祥物征集活动。加强食品生产企业风险摸牌,1886家食品生产企业完成“一企一档”风险、措施、责任清单。深化巩固“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整治和“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成果。创建25个省级“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单位。做好全国制止餐饮浪费和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作会有关工作,并在会上作典型发言。深化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和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探索制定泉州市外烩餐饮协会团体标准。开展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和申创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意城市网络“美食之都”前期工作。
2.药械安全方面。以医疗机构周边、产业园区、城乡结合部以及农村地区的药品零售企业和个体诊所为重点检查单位,部署开展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专项检查。持续强化对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等重点产品、医疗器械备案人委托生产等重点企业、网络销售等重点环节和医疗美容使用等重点领域监管,扎实开展医疗美容等重点品种专项整治,严查经营使用未经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网络违法违规销售等行为。制定《关于推进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协同财政、卫健、公安、司法、卫健、医保等部门稳步推进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完善市级药品检查员队伍,建立210名的市级检查员队伍,覆盖127个基层监管所,确保基层监管所至少1名人员相对固定地从事药品监管工作。
3.特种设备安全方面。深入开展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年度检查、压力管道元件组合装置和撬装设备等专项排查整治和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2023年巩固提高活动,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完善移动式压力容器装(卸)车追溯平台、气瓶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安全阀质量信息平台建设,建立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信息化追溯体系。
4.产品质量安全方面。把涉及人体健康、财产安全的产品作为重点,共安排35种产品660批次的抽查任务。强化工许获证企业证后监管,目前已组织对晋江、南安、泉港等地获证企业开展抽查。针对童装、童鞋、水暖、危险化学品等生产企业存在的问题,深入开展“巡回问诊”帮扶活动,助力企业质量水平提升。
(二)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1.加强行风建设,推动执法队伍建设规范化。出台《关于加强执法队伍管理 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行动方案》及《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执法规范化自查自纠的实施方案》《关于建立健全加强市场监管执法队伍监督管理内审内控机制的实施方案》《关于“点题式”执法专项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等,在市场监管领域开展“点题式”执法专项监督,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增强执法人员法律素养,规范执法行为。
2.加强制度建设,推动内控体系法治化。建立健全规范执法办案各项规章制度,重新制定《行政处罚案件审批管理规定》,健全完善案件审核工作制度,坚持审办分离、权责统一、合法公正、准确适当的工作原则,按照“小案排序审、大案分组审”的工作机制运行案件集中审核,确保案件审核工作分工明确、高效运行。
3.加强规范监督,推动案件评查常态化。建立健全集中案件审核、交叉审核的工作机制,实现审核人员优势互补,审核标准统一,进一步推动案件审核工作规范化、标准化运作。认真开展案卷质量评查监督,推动行政处罚案卷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4.加强靶向指导,推动办案指引标准化。对行政处罚事项进行清单式动态管理,共新增、删除、修订135项行政处罚权责事项。编制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流程图,编印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及使用指南,规范和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5.加强裁量规范,推动处罚幅度合理化。严格执行省局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深入执法文书说理,确保行政处罚合法、合理。结合泉州实际完善裁量权基准制度,丰富减免罚制度供给:一是扩充免罚清单,明确免罚事项。与市司法局联合印发《泉州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23版)》,将原有41条不予处罚清单扩充到135条,明确了市场监管领域135种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的适用条件。二是制定减免规则,明确减免标准。制定《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领域不予处罚和减轻从轻处罚适用规则》,对“违法行为轻微”、“危害后果轻微”等法定轻罚免罚条件细化,解决执法人员对清单以外案件不会、减免处罚不敢的问题。三是细化裁量基准,明确减轻幅度。针对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的法定起罚点高,适用减轻后的裁量幅度仍然较大的问题,制定《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适用减轻处罚案件罚款数额细化幅度表》,以法定罚款最低限值额度为基准值,对照减轻处罚条件,将减轻罚款的幅度分档,规范减轻处罚案件罚款裁量。四是强化调度督导推动制度落实。组织召开2次全市系统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工作调度会进行调度部署,将减罚免罚案件列入年度案卷评查范围。五是发布典型案例强化示范引领。分批次收集整理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免罚轻罚典型案例进行集中发布,供全市学习借鉴,强化免罚轻罚案件示范引领作用。今年来,全市共实施从轻、减轻、免于行政处罚案件1451件,减免行政罚款数额2864.07万元。
五、行政决策公信力执行力稳步提升
(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1.严格管理“三重一大”事项。按照《中共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工作规则》和《中共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进行清单管理和规范,涉及“三重一大”项目均提交局党组会研究。2023年共召开37次党组会研究“三重一大”。
2.做好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管理。通过公开招投标聘请福建立行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做好法律顾问聘用和管理工作,为重大法律制修订、重大执法办案等提供法律支撑服务。落实省局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发挥公职律师队伍作用。目前市局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具有公职律师证人员19名,均为重要岗位科长、副科长和业务骨干,在依法起草规范性文件、依法决策和执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二)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务诚信建设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市场监管领域信息公开特点,遵照已制定的《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闻宣传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等规章制度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今年来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8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件,发布局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10篇。
六、社会治理体系能力建设持续深化
(一)健全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泉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紧扣“工作联动”,抓实“示范带动”,积极探索“诉调衔接”新模式,进一步强化人民法院诉讼调解、12315行政调解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人民调解在解决社会矛盾纠纷中的职能作用,推动更多县市区通过互联网绿色通道和ODR在线纠纷解决机制化解纠纷,探索委托调解的便利做法,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行政调解在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加入更多人民调解力量,促进“诉调衔接”机制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和全面发展,为群众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消费纠纷解决途径。“诉调衔接化解消费纠纷”入围第四届市场监管领域社会共治100个政府类优秀案例。2021年以来,全市通过消费纠纷诉调衔接机制,累计完成消费调解协议司法确认25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110万元。推动ODR企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消费纠纷在线解决能力,加强对ODR企业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全市已入驻全国12315平台ODR企业177家,2023年以来新增59家,通过ODR企业共办理消费投诉7235件,办结6742件。建立“泉州市线下无理由退货单位动态名录”,我市已有875家线下实体店经营者主动参与承诺,通过线下无理由退货2.73万件,达成退货金额385.54万元。2023年1-11月,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受理处置消费投诉112133件,已办结102286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141万元。
(二)全方位开展普法工作
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强化“谁执法谁普法”,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按时序推进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及普法责任清单,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坚持执法办案与普法宣传相结合的原则。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全过程,通过文明执法促进深度普法,通过广泛普法促进文明执法;坚持日常宣传与主题宣传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担负职能和工作特点,广泛开展宣传“3·15”“4·26”“5·20”“5·25”“12·4”,标准化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质量月等普法特色品牌活动;坚持上下联动和属地管理相结合。落实普法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主体责任,加强与地方的衔接配合,推动形成分工负责、共同参与的工作合力。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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