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5年泉州市“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计划的通知
来源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5-05-30 11:54 浏览量:

市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

  根据省上工作部署,我局汇总市各相关单位工作意见,制定了《2025年泉州市“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计划》(以下简称《联合抽查计划》,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协同配合,深化综合监管

  (一)大力推行“综合查一次”。除专业性需求较强、耗时较长、安全性要求较高且难以同步的检查事项外,对《联合抽查计划》明确的各项抽查任务,牵头单位要积极运用“综合查一次”组织任务实施,在同一时间对同一检查对象进行联合检查。深化“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与“综合查一次”的衔接联动,牵头单位、参与单位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检查人员后,依托闽执法平台“综合查一次”模块开展行政检查。

  (二)强化协同协作。牵头单位要会同参与单位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检查内容、检查时间、检查方式等具体事项。通过加强横向纵向联动,畅通信息沟通,统筹任务实施,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联合抽查任务。各抽查任务牵头单位请于2025年12月10日前,向市市场监管局报送本年度联合抽查任务执行情况。

  二、严格实施程序,依法规范检查

  (一)落实检查计划报备。按照规范涉企检查的规定,及时向司法行政机关报备检查计划,任务执行中抽查任务有调整的,应重新进行备案。

  (二)规范开展实地检查。严格落实行政检查标准,细化检查要点、操作指南,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检查的规范化水平。

  (三)依法公示检查结果。依照《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实施方案》《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闽执法”平台等,及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

  三、优化检查方式,提升检查效能

  优化联合抽查组织方式,探索推进简单事项“一表通查”,严控入企检查人员数量。对可以通过书面核查、信息共享、技术监测、数据研判等非现场执法方式实现监管的,不再入企现场检查。深化分级分类监管。加大信用分级分类信息的互通共享,在抽取检查对象时,根据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精准监管。

  四、坚持包容审慎,依法进行结果处置

  抽查任务实施完成后,要将行政检查结果及时告知企业。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应坚持包容审慎、过罚相当的原则,依法采用柔性执法方式,对监管对象予以提醒、告知、指导,引导其及时改正,合规经营。

 

  附件:泉州市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计划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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