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局相关科室、直属单位:
现将《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快推进实施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泉政办〔2020〕22号)、《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实施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市监标准〔2020〕10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职能,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目标牵引、创建提升、点面结合、注重实效原则,以全面提升我市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工业(产业)园区发展需求为引领,以标准化、质量品牌、知识产权、认证检测、计量等手段为抓手,探索、总结、提升、固化和推广应用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的有效做法和经验,充分发挥市场监管对工业(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技术支撑、服务和促进作用。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探索建立具有行业特色、协调配套的工业(产业)园区标准体系,制定工业(产业)园区建设地方标准2项以上,力争制定1项工业(产业)园区建设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园区企业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20项以上;至少创建1个以上具有福建特色的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标杆。推荐达到条件的园区申报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鼓励园区建成一批服务于企业产品质量提升和产业转型升级的标准计量认证检验检测“一站式”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力争我市3家以上企业新获福建省政府质量奖(含提名奖)。
三、主要任务
(一)标准化工作(标准化科牵头)
1.建立健全园区建设标准化工作机制。结合泉州实际,指导园区建立健全标准化建设协调机制、政策激励机制,探索建立园区及企业科研成果向标准同步转化机制、创新技术与标准推广运用机制和标准实施效果评价机制。指导园区企业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园区科技计划对技术标准研制和应用示范的支持,健全重大科技计划项目中标准立项的快速机制。鼓励园区龙头企业根据产业发展需求与技术创新趋势,支撑具有引领性的科研成果转化为标准,填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空白。支持专利融入标准,通过大力推广应用,推动技术进步,实现行业科技成果标准化和产业化同步。
2.探索构建工业(产业)园区建设标准体系。以实施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全面提升我市工业(产业)园区发展水平,更好地促进优质生产要素集中集聚为根本出发点,以园区发展需求和问题为导向,构建和完善科学合理、层次分明的工业(产业)园区建设标准体系框架,逐步完善符合我市实际、体现泉州特色的工业(产业)园区建设标准体系,推动园区建设有序进行,助力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有机统一。
3.研制工业(产业)园区建设重点领域标准。围绕“主导产业、新兴产业、传统产业”三大产业、突出“强、培、优”三个目标引领,积极融合数字经济,多层次助推工业(产业)园区重点领域标准化进程。一是推进指导园区分批制定规划布局、基础设施、土地利用、投入产出、生产生活、管理服务、标准研制等各类标准,争取在全国率先制定相关标准;二是鼓励和支持园区企业在建立完善企业标准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引导企业主动对标先进,积极采用具有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制造业质量、安全、卫生、环保及节能标准,积极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不断提升我市技术标准“话语权”;三是推进考核评价、合格评定、评估验收等技术支撑标准的制定和实施。
4.发展园区团体标准。结合园区产业特色,探索园区建设团体标准工作模式,深化园区团体标准试点和应用。鼓励园区企业针对具体技术和产品制定具有引领性、竞争性的团体标准,促进团体标准更好满足园区建设需要。以园区企业为主体,将相关企业拥有的优势技术转化为适合产业(行业)发展的团体标准。全面实施团体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推进团体标准良好行为评价。
5.培育企业标准“领跑者”。鼓励园区优势产业龙头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推动企业全面实施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通过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其执行的产品或服务标准以及标准的水平程度,公开产品、服务的功能指标和产品的性能指标,推动企业标准核心指标水平的持续提升,扩大公开标准的企业覆盖面。组织园区企业积极参加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推进企业对标国际先进标准,鼓励园区企业参与企业标准排行榜,争当国家或省重点领域企业标准“领跑者”,以“领跑者”标准领跑带动企业和产业领跑,引领园区产品或服务质量整体提升。
(二)知识产权方面(知识产权保护科、知识产权运用科牵头)
1.构建知识产权服务体系。鼓励园区参照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分类,积极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鼓励有积极性、有能力、有需求的优势产业集聚区申请省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建设。积极对接国家级知识产权公共平台和“知创福建”省级公共平台,加强政策集成和资源集聚。
2.强化园区知识产权创造质量。积极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引导园区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的创造、布局,储备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形成一批具有产业竞争力的高价值专利组合。持续开展“知识产权入园进企”专项行动,鼓励园区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创新中心建立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协同机制,指导园区企业提高发明专利比重和PCT申请量,推进园区企业的专利质量提升。强化园区内商标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园区企业商标注册的指导,引导园区企业开展商标品牌整合、联合,促进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3.提升园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水平。引导园区发挥专利信息对产业创新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加强知识产权战略储备和布局,开展专利导航应用。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园区中小微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托管、专利申请挖掘、知识产权贯标辅导、专题培训等服务。支持园区根据产业布局,建设产业特色鲜明、专业服务能力突出的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开展知识产权交易、成果转移转化等运营服务。鼓励园区内知识产权密集型或依赖型产业的上下游企业与有关高校院所、行业组织、专业机构共同组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鼓励园区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知识产权保险等金融服务。
4.提高园区知识产权保护能力。鼓励园区贯彻执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培训。支持相关社会组织建立行业产业维权援助机制,帮助企业做好知识产权维权工作。
(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科技科牵头)
助推产品质量提升。引导泉州市市场监管系统的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福建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一步发挥检验检测的技术优势和科研人员的人才优势,帮助园区对口企业找准产品生产质量短板,提出提升产品质量的“处方单”。鼓励与重点企业通过签订技术服务协议的方式提供技术服务及技术提升解决方案,打通政企产学研用最后一公里。
(四)质量品牌工作(质量发展科牵头)
1.鼓励引导园区企业追求卓越绩效,积极争创各级政府质量奖(含提名奖)。
2.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各级质量奖获奖企业董事长(总经理)优秀管理经验分享活动。引导更多企业积极争创政府质量奖,不断持续改进追求卓越绩效。
3.引导园区企业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质量管理。鼓励支持园区企业全面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力争对省级以上重点工业园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首席质量官公益培训。积极指导园区企业推广运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力争对省级以上重点工业园区规模以上企业开展卓越绩效公益培训,推动企业提质增效。
(五)计量工作(计量科牵头)
1.加强产业计量服务。完善园区量值溯源体系,开展计量器具检定校准以及关键参数精密测量技术服务,引导企业建立测量管理体系,指导重点耗能企业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围绕园区产业发展方向,探索产业计量中心建设。
2.开展计量技术研发。鼓励园区企业加大计量技术的研发,联合科研院所、高校多方力量开展测量技术研究,研发专用测量仪器,推动测量技术科技成果转化。
3.推动计量交流合作。积极推动企业、计量技术机构、计量技术协(学)会及政府部门之间的交流合作,开展企业计量人员培训,促进企业发展。
(六)认证检测服务(检验认证科牵头)
1.突出认证服务。根据园区产业特点,提供认证方面的政策咨询服务,做好与有关认证机构的业务对接,为园区企业提供方便。鼓励支持第三方认证机构为园区小微企业提供专业指导,不断提升园区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2.突出检验检测服务。鼓励现有园区内的检验检测机构开辟检验检测绿色通道,为企业提供快捷高效服务。鼓励园区外的检验检测机构根据园区产业(产品)特性,进驻园区设立检验检测服务站,开展便利化的项目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市局成立由蔡天守局长任组长,林志良副局长任副组长,标准化科、登记审批科、知识产权保护科、知识产权运用科、质量发展科、计量科、科技科、检验认证科以及市标准化研究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协调解决在实施园区标准化建设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中出现的困难和实际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联络员由标准化科工作人员担任。各责任科室、直属单位要注重加强与省市场监管局、省标准化研究院、市工信局、园区管委会、相关高校及研究机构的联系协调,争取更多工作指导、支持,全面推进我市工业(产业)园区建设标准化工作。各县(市、区)局也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协调工作机制。
(二)争取各级政府支持,发挥政策资金激励作用。积极争取各级财政专项资金补助,落实市政府有关激励政策,要重点加大《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泉州市政府质量奖评选管理的实施意见》《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工作的意见(2019年修订)》有关奖励补助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引导符合奖补条件的企业用足用好财政奖补红利。支持满足条件的标准化建设工业(产业)园区申请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并且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园区企业参评各级专利奖、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和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加大对标准化建设工业(产业)园区知识产权人才培训的倾斜力度。
(三)发挥职能优势,强化市场监管服务。对园区知识产权运营保护中心建设提供支持,对专利快速审查通道使用、知识产权维权、协同保护机制建设等业务进行指导,通过全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维权援助专业人员库,根据各园区需求随机抽取人员,协助开展专利、商标、地理标志执法协助和维权援助等工作。依托福建省(泉州市)标准化研究院(所)标准化公共信息服务平台,采取区块链、大数据、云平台等手段,及时发布和更新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工作情况,为园区企业提供涵盖标准查询、立项申报、研制、宣贯、公开声明、培训、实施评估及监督检查于一体的多层次、多样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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