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收购、兼并重组、加盟) |
事项性质 |
行政许可 |
事项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条件 |
1. 药品经营企业通过收购、兼并重组等方式整合其他药品零售经营主体,整合后新设的市场主体与被整合前的药品零售经营主体实际经营地址、经营范围、许可条件等未发生变化,被整合方无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市场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未结案的。 2. 药品零售经营主体可以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加盟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加盟方如有药品零售资格的分支机构的,应将其具有药品零售资格的全部分支机构一并加盟并在加盟合同中予以明确。 |
办理条件依据 |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 促进药品零售企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
设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2.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处关于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兼并重组许可有关事宜的通知 3.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 促进药品零售企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
特殊环节 |
现场验收(如需) |
申请材料 |
一、药品经营企业通过收购、兼并重组等方式整合其他药品零售经营主体 1.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2.新设立的药品零售经营主体《营业执照》(电子证照库或福建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调用) 3.承诺书 4.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时还应当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 5.《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二、药品零售经营主体可以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加盟药品零售连锁企业 1.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2.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授权同意书 3.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时还应当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 4.《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
办理流程 |
根据各县(市、区)局,开发区分局实际情况设置办理流程 |
法定时限 |
15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根据各县(市、区)局,开发区分局实际情况设置承诺时限 |
受理单位 |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无 |
联系电话 |
晋江局 85659123、石狮局 83051239、南安局 86383713、惠安局 87333068、 安溪局 23232028、永春局 23883275、德化局 23592003、丰泽局 28285507 鲤城局 22255068、洛江局 28105512、台商局 27399951、泉港局 87996166 开发区分局 22358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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