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企业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办理指南
来源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4-11-06 11:00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2024年11月1日实施的《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司、合伙企业、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应当开展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通过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系统线上备案受益所有人信息,并做好信息更新工作。为方便企业办理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制定以下指南。

  一、需办理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的经营主体

  目前,公司、合伙企业(不含分支机构)和外国公司分支机构需要备案受益所有人。个体工商户无需备案受益所有人。其他类型的经营主体暂无需备案受益所有人。

  二、承诺后可免于备案受益所有人的经营主体

  根据《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规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备案主体,可以在承诺后免于备案受益所有人,仅需在系统中阅读承诺书并勾选确认:

  (一)注册资本(出资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外币);

  (二)股东、合伙人全部为自然人;

  (三)不存在股东、合伙人以外的自然人对其实际控制或者从其获取收益;

  (四)不存在通过股权、合伙权益以外的方式对其实施控制或者从其获取收益的情形。

  三、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渠道

  企业通过“企业申报登记注册业务及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系统进行受益人所有人信息备案。

  (一)访问方式

  1、浏览器地址栏访问“https://zwfw.fujian.gov.cn/”(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

  2、选择“省级”-“省级部门”,找到“省市场监管局”,点击【确认】按钮:

  3、进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页面,在页面下方滚动条区域找到“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图片,点击即可进入模块进行办理。

 

  (二)登录方式

  “企业申报端”的登录由“福建省社会用户实名认证和授权平台”(以下简称“实名认证平台”)提供统一支持,“实名认证平台”提供两种登录方式:闽政通APP扫码登录;账号密码登录(账号密码登录分为个人登录、法人登录、联络员登录)。

  1、申请人办理设立登记业务时,应由该企业主体的联络员使用其个人账号(个人登录)进行登录备案。

  2、申请人办理变更、备案登记时,除了同设立登记一样能由该企业主体的联络员使用个人账号登录以外,还可通过公司法人账号/电子营业执照方式进行登录。若该办件涉及联络员备案业务,则登录账号为变更后的联络员个人账号。

  四、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操作流程

  (一)进入“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模块后,页面展示可进行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的办件列表,如下图所示(列表展示为测试数据仅供参考):

 

图  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模块界面

  (二)点击【备案】,将在新窗口展示国家市场总局提供的集成页面,申请人可依照页面指引进行备案填报,页面如下图所示:

 

图 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集成填报界面

注:在该集成页面进行备案过程中遇到具体问题可拨打人行咨询电话(0591-87762427)进行问询,详见第五点中的业务联系人。

  (三)申请人在集成页面完成信息备案后,返回列表页,点击【刷新备案状态】按钮获取该办件最新的备案状态,同时,【备案】按钮变为【重新备案】。在市场局业务办理完结前,若登记信息中的企业名称、主体类型、注册资本、全体投资人完整信息发生变化的,需要进行重新备案。

  (四)若在集成页面备案过程中点击【暂不填报】,返回列表页,点击【刷新备案状态】按钮,当前办件的备案状态变为“暂不填报”,视为该办件还未完成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

  (五)若为豁免的市场主体,点击【备案】后,系统将进行判断识别,返回列表页点击【刷新备案状态】按钮,当前办件的备案状态变为“无需备案”。

  (六)若因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相关接口异常等,导致备案页面无法打开或打开页面后提交失败的,申请人可点击【异常反馈】,选择备案异常原因后提交,否则将影响该办件后续办理流程,异常反馈页面如下:

 

图  异常反馈弹框

  五、业务联系人

  涉及备案填报过程遇到具体问题请拨打人行咨询电话:0591-87762427(咨询中心工作时间为法定工作日早上8点到12点,下午2点半到5点半)。

  如涉及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服务电话:0591-63097818

  

         附件:1.《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

               2.《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指南(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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