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配眼镜!国家出手了(附消费提示)
来源 :人民日报、市说新语、福建市场监管 时间:2026-06-24 16:46 浏览量:

眼镜制配在于精准

计量不规范导致数据偏差

会直接危害视力健康

验光设备的微小计量误差

可能会转化为严重的视力伤害

特别是对青少年、老年人

这“一老一小”群体的危害尤为突出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加强眼镜制配场所全链条计量监管的通知》,加强对眼镜制配企业眼镜生产、配制、销售、维修等全链条计量监管,不断规范眼镜制配市场秩序,优化眼镜制配消费环境,培育一批诚信计量单位,推进眼镜制配经营者计量能力建设,提高眼镜制配精准性和服务质量,守护“明亮视界”。

图源:东方IC


跟小编来看具体内容

  通知要求聚焦五大方面统筹推进全链条监管。

  一是主体制度与人员管理。核查计量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建立落地情况,检查计量管理人员、验光配镜专业人员配置、持证上岗与常态化培训落实情况。

  二是强制计量器具管控。查验焦度计、验光仪、验光镜片组等强制检定设备登记备案、周期检定管理,严厉查处使用未经检定、超期未检、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违规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等违法行为。

  三是生产经营设备与数据管控。核查眼镜镜片、角膜接触镜和成品眼镜生产者顶焦度、透过率、厚度等检测设备配备及量值准确性,规范验光配镜、角膜接触镜经营门店检测设备配置、进货验收流程,保障全链条计量数据真实精准。

  四是经营全流程计量规范。覆盖眼镜制配计量活动全过程,排查计量记录缺失、数据失真、操作不规范等突出问题。

  五是消费维权处置机制。规范投诉举报登记、核查、处置、回访全流程,快速处置配镜计量相关群众诉求,及时化解消费计量纠纷。

  根据通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提高监管的规范性:

  结合群众投诉举报线索、日常监管发现问题、舆情反映热点、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等,完善监督检查对象清单(应涵盖眼镜制配涉及计量活动的各类主体)和实施监督检查的人员名单,规范监督检查流程,统一监督检查标准;

  严格按照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有关要求,合理确定监督检查的方式、频次,避免或者尽量减少对眼镜制配经营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及时响应、处置其合理、合法的诉求;

  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通过数字化手段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实现行政检查全程留痕、可追溯、可监督,坚决遏制乱检查、重复检查、多头检查;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大力推进精准、靶向监管。

 

最后跟小编来了解

验光配镜计量消费提示和

眼镜制配经营者计量合规提示

  消费者注意:

  一、查看经营资质,正规门店更可靠

  消费者应选择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管理规范的眼镜制配场所。门店应明示营业执照等相关经营资质,配备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从业能力的验光配镜人员,服务流程规范、质量有保障。消费时可主动查看门店资质公示情况,了解其专业服务能力。对于资质不全、经营场所简陋、流程不规范的门店,建议谨慎选择。

  二、查验计量器具,验光数据有保障

  计量器具的准确性是验光配镜的关键要素。消费者在选择眼镜店时,可留意和查验店内使用的验光仪、焦度计、验光镜片箱等计量器具是否经检定合格。根据规定,验光仪、焦度计、验光镜片箱等计量器具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必须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消费者可查看设备是否张贴有效期内的“强制检定合格”标识,无检定合格证或超期可拨打举报电话12315,并另选其他门店。

  三、核对眼镜参数,确保镜片质量

  取镜时,消费者需检查眼镜外观是否有瑕疵,眼镜镜片与镜圈装配后有无隙缝,核对镜片品牌、折射率、膜层等信息是否与订单约定相符,也可与商家协商使用焦度计现场测量成品眼镜的参数,确认装配完成的眼镜符合国家装配眼镜相关要求。

  四、索要配镜凭证,依法维权有依据

  配镜完成后,请妥善保管验光处方单、配镜订单、发票或收据等消费凭证。

  眼镜制配经营者注意:

  一、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眼镜制配经营者要严格遵守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眼镜制配的计量管理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制度,完善计量保证体系,依法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计量监督。

  二、在人员配备方面,眼镜制配经营者要配备经计量业务知识培训合格的专(兼)职计量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眼镜制配的计量工作,确保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

  三、在计量器具管理方面,眼镜制配经营者要建立计量器具台账,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必须按照规定登记造册,报当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并向其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不得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属于非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使用者可自行选择非强制检定或者校准的方式,保证量值准确。

  四、在计量单位使用方面,眼镜制配经营者要严格遵守法定计量单位使用规定,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

  五、在生产设备配备方面,眼镜镜片、角膜接触镜和成品眼镜生产者要配备与生产相适应的顶焦度、透过率和厚度等计量检测设备,保证出具的眼镜产品计量数据准确可靠。

  六、在销售验配方面,眼镜镜片、角膜接触镜、成品眼镜销售者以及从事配镜验光、定配眼镜、角膜接触镜验配的经营者要建立完善的进出货计量检测验收制度;配备与销售、经营业务相适应的验光、光心距、顶焦度、厚度等计量检测设备,保证出具的眼镜产品计量数据准确可靠;从事角膜接触镜验配的经营者还应配备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眼科计量检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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