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五一”假期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发布时间: 2023-04-21 14:48 字号:[大][中][小]

“五一”假期将至,假日和旅游食品消费进入旺季,为保障广大市民和来泉游客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预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泉州市市场监管局特向社会公众发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如下: 

食品采购要“细心”
  

采购食品应选择到证照齐全、管理规范、储藏条件较好的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等场所,购买前要观察食材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不采购“三无产品”、过期产品、包装和外观异常的产品,不采购未按要求冷冻冷藏的食品,不采购发芽土豆、野生蘑菇、不明物种的鱼贝类产品和死因不明或未经检疫的畜禽肉等食品。剩饭剩菜要及时存放冰箱,避免在室温暴露过长时间导致变质。隔夜饭菜食用前须彻底再加热,确认无变质后方可食用。  

外出就餐要“留心”
  

要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的餐饮单位就餐,就餐前要注意检查食物感官性状是否异常、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餐具是否洁净,不食用国家明令禁止的畜禽、福寿螺等水产品及野生动植物等,慎重食用易滋生细菌、加工贮存条件要求高的凉菜等冷食类食品。 

网络订餐要“小心”
  

在选择网络订餐、外卖的时候要注意查看平台中卖家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情况,尽量选择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尽量缩短食品运送时间。收到食品后要检查包装及食材质量,及时加工、食用,勿长时间存放。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食品种、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反对浪费要“用心”
  

外出就餐和网络订餐时根据个人健康状况、饮食习惯和用餐需求合理点餐、取餐,做到不浪费,不攀比,不炫耀,合理膳食,拒绝野味,餐餐践行“光盘行动”,顿顿做到“剩菜打包”,争做绿色节约消费的倡导者和传播者。  

投诉维权要“上心”
  

在外就餐或者食用购买食品出现不适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尽快到附近医院诊治,保存好可疑食品样品、消费票据和就诊记录等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15热线电话,维护个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