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近年来国内各地查处的网络传销案例(十六)

发布时间: 2021-09-17 16:46 文章来源:泉州市市场监管局 字号:[大][中][小]

案例:金某某等78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资本运作”是一个非法传销组织,在北海市进行所谓的“人际网络”传销,其要求参加者以缴纳6.98万元(或14万元)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三级以上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

2009年10月,被告人金某某经李某某发展出资加入“资本运作”传销组织,随后,金某某直接或间接发展了被告人金某1、程某等人加入其所在的传销体系。后金某1从金某某的传销体系中剥离出来独自管理自己的传销体系及发展下线。上述被告人加入资本运作传销体系后,大肆积极发展各自传销下线,从中谋取暴利。至案发时,以金某某等人为首的“资本运作传销体系”已发展成为下线达120人以上、有三个层级以上且有多个分支的传销组织。

2020年12月24日,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被告人金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六十万元;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一年不等的刑期,并处人民币三百六十万元至三十万元不等的罚金。宣判后,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后,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刘某、赵某某等21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2012年起,被告人刘某、赵某某等21人先后在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开发区以交钱申购虚拟份额的形式参加“自愿连锁经营”组织,要求参加者通过拉人头发展下线并按照“五级三晋制”进行管理,形成上下线传销网络关系,上线人员依照其层级排位、级别和发展下线的人数及申购份数予以瓜分获得非法收益的方式进行传销活动。

至案发时止,该组织网络层级超过3级,体系成员达120人以上。刘某、赵某某等人在传销体系中均已达老总级别,对传销组织的发展壮大起到关键作用。

2021年3月19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二年不等的刑期,并处人民币二十万元至十万元不等的罚金。宣判后,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后,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