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督促学校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和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推动点题整治工作走深走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在集中用餐学校开展陪餐工作(以下简称监管人员陪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任务
监管人员陪餐是指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或单位负责人在学校与学生共同用餐,体验了解学校学生用餐情况,并结合检查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二、工作举措
(一)监管人员与师生同标准同区域用餐,陪餐过程中可结合《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与校方陪餐领导及师生进行交流,主动了解学生用餐情况,从食品安全、餐食口味、营养搭配等方面,收集对学校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与学校和责任单位沟通以便及时改进。
(二)监管人员可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春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等,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随机对辖区内的集中用餐学校开展陪餐工作。
(三)监管人员陪餐前应提前进入食堂及学生就餐区域,就食品贮存、采购、加工、配送、供餐等关键环节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索票索证及食品留样等管理制度。
(四)监管人员要将陪餐工作与督促指导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协同推进,督促学校和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相关制度规范,推进反餐饮浪费等相关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监管人员陪餐是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一项举措,有利于监管人员亲身体验在校学生用餐感受,更有针对性地对集中用餐学校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管,增强公众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信任。
(二)精心部署。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陪餐工作方案,并按照方案落实陪餐活动,督促监管人员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确保陪餐效果。
(三)加强宣传。各地要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积极宣传监管人员陪餐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提高广大师生、家长和公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认识。
(四)严肃纪律。陪餐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依法依规开展陪餐工作。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2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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