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3-01-12 15:11

    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部分。报告所列的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1日。本年报“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scjgj.quan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中公布。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栋323,邮编:362000,电话:0595-2211870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泉州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等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提高政务公开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取得较好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公开工作责任落实。我局党组高度重视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结合工作实际研究部署落实。一是根据领导分工,及时调整充实局政府信息公开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局办公室。局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电子政务工作,明确责任主体,切实压实责任,确保工作有序有力开展。二是强化内容保障。在确保基础信息及时公开基础上,结合市场监管领域职责调整和深化“放管服”改革具体实际,及时增加专题信息栏目,进一步公开市场监管部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信息。

    (二)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夯实工作基础。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依法进行审查。对拟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上发布的信息,实行专人制作、专人审核、专人发布,重申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等保密审查规定,从源头上落实了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三)围绕民生热点持续加大重点领域公开力度。一是强化政策解读多样化。运用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语言及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解读效果,多元化解读市场监管部门最新政策法规。今年来,局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策解读(包括转载上级政府部门涉及市场监管领域政策法规解读)4期。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的工作动态,每周更新5次,方便社会公众及时了解市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动态。今年来,我局门户网站发布1675条,公众号更新信息788条,新增用户数32919人,累计用户数384921人。二是扩大公众参与覆盖面。出台和调整相关政策时,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今年来开展“民意征集”11期,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及时公开我局部门职责工作开展以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针对群众关切的食品药品安全,专门设立“违法行为处罚信息”公示栏目,按月及时公开有关统计报表,强化社会监督。三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部门职责调整,及时更新我局相关审批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累计修改完善各类办事指南事项123项,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福建)”,已公示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抽查信息12295条,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设“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专题专栏,分类推送有关市场监管领域反不正当竞争的工作动态、典型案例、收费行为告诫提醒书等相关信息,维护市场价格和竞争秩序,共发布相关信息39期。推进消费者诉求数据分析结果和消费预警信息发布工作,今年来共在门户网站上发布消费警示和市场监管工作小课堂154期。便民服务。加强保障局长信箱、效能投诉、在线咨询等服务群众的互动栏目,安排专人受理、专项承办和限时回复,截至目前,我局网站今年已受理解答各类咨询信息96件,受理网上投诉举报信息226件,依申请公开答复26件,积极为相对人答疑解惑,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和对我市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泉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设置“主体登记”主栏目,分设“办事指南”“预约服务”“网上申请”“年报专栏”“登记权限”等五个栏目,监管相对人申办我局职责范围内的许可项目所需提供的材料、程序和办理时限和审批进度链接到“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在此栏目上公示。设置“消费视野”主栏目,分设“投诉举报”栏目,链接“全国12315平台”,方便公众通过此平台就消费者权益争议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四)围绕便民亲民持续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 一是依据权责清单,完成目录事项登记。在规定时间内依据“五级十五同”要求做好泉州市本局的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在省网上办事大厅的入驻登记工作。二是在全市13个县(市、区)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全程智能化登记模式。依托局微信公众号,申请人只需通过公众号进入个体工商户全程智能化登记系统,根据提示填写并提交申请信息,24小时后即可到自助打照机打印出营业执照。三是开通微信市场主体年报入口,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将网上办事指南事项栏目统一归并链接至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中,同时针对群众对有关登记文书和表格规范性需求较大的情况,增设文书指导和表格下载两个栏目,实现线上线下同步规范。四是规范电子证照生成并及时推送。严格在业务办结时同步生成、变更或废止电子证照并推送入库,确保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内容一致,严格按照考核时限要求完成存量证照的电子证照转化生成并推送至省电子证照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3

    1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27

    行政强制

    3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5

     0

      0

     0

    0 

    0 

    2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

    0 

     0

     0

     0

     0

    1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0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5

    0

    0

    0

    0

    0

    2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不够凸显,业务监管执法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待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和指导有待加强等。2023年,我局将针对存在不足认真加以改进,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信息内容。特别是业务监管执法类的信息在法律规定允许范围内需尽量扩大公开内容,切实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更新工作,进一步规范和梳理公开内容。另外对于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要及时公开,确保信息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

    (二)进一步加强培训。加大信息公开责任科室的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报列入业务培训内容,确保相关情况和数据应报尽报,全面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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