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808-3000-2023-00043
    • 备注/文号:泉市监函〔2023〕12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14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7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3-05-23 15:14

    林水龙代表:

      《关于关注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市场乱象做好全市视光产业的建议》(第107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重视近视行业市场监管,认真贯彻泉州市教育局等三部门《关于印发<泉州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泉教体〔2021〕5号)等文件精神,紧盯眼镜产品质量、价格监督、广告宣传、医疗器械等重点问题,严厉打击劣质产品、价格欺诈、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注重产品质量监督

      近三年来,我市定配眼镜监督抽查合格率分别为:93.55%、95.29%、96.97%,监督抽查结果显示,我市定配眼镜产品质量水平呈逐年小幅提升态势。三年来,共开展定配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265家265批次,合格252批次,合格率95.09%,不合格项目有: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偏差、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柱镜轴位方向偏差、顶焦度等。对不合格产品,督促企业查找分析原因,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帮助企业提高产品质量管理水平,

      二、强化经营场所检查

      严厉打击眼镜制配环节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行为,防止对青少年视力的二次伤害,围绕以学校周边眼镜制配场所为重点开展监督检查。2022年全市共检查学校周边眼镜制配场所185家,出动检查人员近千人次,检查焦度计、验光仪等计量器具共计492台件,不合格台件数1台。培育计量诚信示范单位21家, 处理投诉举报1件。

      三、加大价格监督力度

      印发《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等文件,推进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培育竞争文化,营造公平竞争氛围,发挥市场价格决定机制,严厉查处价格欺诈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建立黑名单制度,严格失信企业退出机制,近三年,先后有2家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4家企业列入异常名录。

      四、打击虚假宣传行为

      加强对校园周边和城市主干道、公共交通工具、人口流量较大的公共场所等重点区域户外广告位、广告牌的检查摸排,紧盯开学季、节假日、网络集中促销期等时间节点重要节点,强化广告和网络交易监测,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广告经营企业检查,加大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广告制作发布单位等市场主体的专项检查和行政指导力度。2022年,共开展定向监测598次,查处虚假宣传类的不正当竞争案件20件,罚没款近150万元,其中未发现有涉及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市场的虚假宣传违法案件或相关线索。

      下阶段,我局将按照充分考虑您的建议,加强与卫健、医保、教育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立足和发挥市场监管职能,持续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市场的定配眼镜产品质量、广告宣传、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劣质产品、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共同提升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市场的监管水平,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衷心感谢您对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江景灿

      联 系 人:庄瑛琦

      联系电话:22589256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4日    

      (此件予以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