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808-3000-2023-00035
- 备注/文号:泉市监函〔2023〕9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4-20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加快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的建议》(20234109号)收悉。现将我局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在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中,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法人的注册登记,对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饮食用药安全进行监管。
一、持续便利登记服务,助推规范发展
近年来,我局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促进包括托育服务机构在内的市场主体稳定发展。一是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化水平。开展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改革、市场主体住所标准化和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实行线下企业开办“一窗通办”及“一网通办”改革,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全省率先实施新开办企业免费发放一套(3个)印章和免费邮寄服务的开办“大礼包”政策,实现企业开办零费用。二是推行简单变更事项“免申即办”。全省首创对16项市场监管领域的许可(备案)业务试行简单变更事项“免申即办”,营业执照载明的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变更登记后,许可证(备案凭证)有关事项需要同步变更,可凭原证当场换发新证,无须提交变更申请表等相关材料。截至2023年全市登记的含有“托育服务”经营事项的企业645户,其中2022年以来,新设257户。三是强化对市场主体登记事项的监管。通过企业信息公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监管机制,对未按时年报、年报信息虚假、通过登记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2022年以来,22户托育机构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二、持续强化食品监管,守护安全底线
一是强化风险隐患排查。联合教育部门下发《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部署各地结合“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的开展,对属地学校食堂、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幼儿园、托育机构开展检查。联合市教育局组成工作专班,对各地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的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抽查23家次,针对发现问题予以全市通报,并督促整改到位。
二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学校、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重点经营单位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深入排查使用腐败变质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等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组织开展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风险评价工作,从人员管理、原料控制、加工制作、供餐用餐与配送、餐饮具清洗消毒、场所与设施清洁维护、食品安全体系管理等方面,对我市45家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综合评价。2022年全市共检查学校食堂、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8793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77份,立案查处53起,罚没款8.23万元。
三是加大食品安全宣传。联合泉州广播电视台“无线泉州”栏目,推出常态化的“咱厝人查厨房”的蓝马甲食品安全志愿者视频直播执法行动,根据志愿者们随机抽选的学校食堂、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等餐饮服务单位进行突击直播检查。畅通“12315”投诉举报热线,鼓励群众投诉举报托育机构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及时调查核实相关问题,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和社会共治氛围。
领导署名:林梓杰
联 系 人:吴声钧
联系电话:22118707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0日
(此件予以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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