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808-3000-2023-00022
- 备注/文号:泉市监函〔2023〕5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29
泉州市教育局:
陈萌志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招投标等方面的建议》(第1308号) 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我局长期以来高度重视学校、幼儿园的食品安全工作,针对学生集中用餐的食材质量安全问题,我局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相关监管工作。
一、推行一品一码,完善食材溯源体系
一是持续推进“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设,督促指导学校食堂食材进货查验管理全部纳入我省“一品一码”追溯体系管理,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追溯数据,学校“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注册率、数据录入率均达99%以上。2022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共录入“一品一吗”食品追溯信息超700万条次。二是督促学校食堂建立食材进货查验档案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落实库房存放和取用的相关制度,确保食材存放安全可控,防止交叉污染和受潮发霉。三是强化执法检查,对一品一码录入不及时,食品安全追溯责任未落实的学校食堂,第一时间予以通报批评和责令改正,对拒不整改的,将根据《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98号令)进行严肃查处。
二、加强部门协作,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市场监管、教育部门密切配合,在省内率先将学校食品安全作为常态化的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内容。2023年春季以来,联合教育部门先后下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和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以推动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部署各县(市、区)对辖区所有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开展全覆盖的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牢牢守住不发生群体性校园食品安全事故的工作底线。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实施销账式整改。2023年春季开学以来全市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3309人次,检查学校食堂、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3366家次,开展监督抽检 247 批次,查处违法案件22起。
三、倡导社会监督,营造共治良好氛围
在省内率先启动“明厨亮灶”创新机制探索,连续8年创建省级“明厨亮灶”示范单位135个,推动市委市政府连续两年将开展“明厨亮灶”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示范创建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全市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和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100%实现“明厨亮灶”,其中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的达2219个,占比92.1%。联合泉州广播电视台“无线泉州”APP,推出常态化的“咱厝人查厨房”的视频直播执法行动,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坚持人员地点“双随机”和全程直播“无保留”,直击群众急难愁盼的食品安全消费热点,先后上线突击检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和校园周边节目十余期,累计观看人数超过150万人次。
领导署名: 肖朝晖
联 系 人: 张德福
联系电话: 22169816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9日
(此件予以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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