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808-2500-2024-00058
- 备注/文号:泉市监函〔2024〕25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01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市计量所,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量传溯源体系建设、提升我市计量技术水平,更好地为泉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计量支撑保障,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计量技术机构监督检查的通知》(闽市监计量〔2024〕156号)文件精神,市局统一部署落实计量技术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现将2024年监督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部署制定检查工作计划,要求全市受检对象强化认识、配合检查,对照《福建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检查表》《福建省计量标准监督检查记录表》《福建省注册计量师监督检查表》和有关法律法规、计量技术规范等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
确定全市7个县(市)法定计量技术机构、2个授权计量检定机构及按不低于20%抽查比例随机抽查的6家建标企业为现场检查对象,对外公示受检建标企业名单、接受企业意见反馈。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制定了现场检查方案,由市局计量科组织市计量所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监督检查组,于7月5日至8月8日安排时间分别对各县(市)质计所、授权计量检定机构及建标企业开展现场检查,对检查发现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并报送整改材料。同时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原则,发挥专业技术优势,在现场检查时对发现问题和受检对象存在的技术难题,进行指导帮扶。
二、现场检查情况及发现主要存在问题
(一)现场检查情况
本次监督检查项目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按四个方面:制度建设、能力建设、行为规范和数据证书,分成12项检查项目共30个具体检查内容进行现场检查;计量标准5项检查项目: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计量标准环境条件及设施、计量标准人员配备及能力、计量标准文件集、计量标准测量能力确认,分成10个具体检查内容进行现场检查。
检查组严格按照检查项目和内容的要求进行现场检查,根据现场检查结合整改落实情况反馈,我市计量检定机构总体上能按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JJF1069-2012)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计量授权证书、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均在有效期内,检定资质符合法定要求;停征强检收费后管理有措施有落实,未发现强检收费或变相收费的情况。能力建设方面基本上有经费保障强制检定工作,检定人员、环境设施、测量设备基本上能满足规程要求;近年参加的计量比对都满足要求。行为规范方面检定机构遵纪守法未发现超能力超范围检定的情况。数据证书方面检定机构基本上能按规程、规范要求进行检定、校准和检测,原始记录和证书报告管理有制度有落实,证书编制签发保存符合要求。建标企业均能按照《计量标准考核规范》(JJF1033-2023)和相应技术规范要求保证计量标准的正常运行。
本次检查未发现系统性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定机构和建标企业都能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并经检查组确认整改完成。
(二)主要存在问题
检定机构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证书副本保存、测量设备管理、检定数据记录等方面,建标企业的问题集中在计量标准文件集管理方面,具体如下:
1.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检查
制度建设方面:
一是个别县级所强检停征收费宣传力度不够,未按规定公布强检项目、联系方式等事项;二是县级所在省局一体化平台出证,部分机构未进行证书副本保存。
能力建设方面:
一是个别机构人员检定资质上的工作单位与计量授权证书上的单位不一致;二是测量装备存在问题较多,有的机构标准文件集管理较差,信息更新不及时,有的机构未按JJF1069《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6.4.5的要求进行设备管理,有的机构配套设备未满足规程要求、与计量标准考核证书信息不一致等;三是计量标准测量能力确认方面,个别机构重复性试验记录不规范。
行为规范方面:
未存在不合格或缺陷项,但在履职尽责项目检查中发现检定机构存在强检计量器具底数不清、检定工作量差异较大的现象,个别县级所检定工作量偏少,存在履职不到位的风险。
数据证书方面:
一是个别计量技术机构原始数据方面存在记录格式不规范、内容不全、不符等问题;二是个别计量技术机构存在证书信息不全问题;三是个别计量技术机构执行的规程规范更新时未进行方法确认,未对新规程规范的要求进行评审确认。
2.计量标准监督检查
个别建标企业《计量标准履历书》格式、内容未及时更新。
三、工作要求
各计量技术机构应认真检视监督检查中所发现问题,对照通报中全市计量技术机构普遍存在不足,举一反三,查缺补漏,努力完善计量技术能力建设,确保量值传递准确。
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建立使用最高计量标准器具,要认真执行强检规定,维护好本单位计量标准准确性,确保计量检定工作质量。
要按照有关计量法律法规、计量技术规范、《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省局《关于加强计量授权监督管理的通知》等要求,确实加强法定(授权)计量检定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计量检定、校准行为,提升我市计量检定工作质量和能力水平。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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