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808-0300-2023-00116
    • 备注/文号:泉市监办〔2023〕4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2-29
    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你送我检、服务惠民生”活动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3-12-29 16:46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活动的通知》(闽市监办〔2023〕362号)要求,现就元旦春节期间开展“你点我检、你送我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征集意见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月5日。

      (二)抽样检验时间:2024年1月6日至2024年2月20日。

      二、抽样品种

      两节期间日常消费量大、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节日热销食品、特色食品。

      三、抽样数量

      (一)你点我检:市市场监管局安排不少于100批次,纳入2024年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专项抽检计划。

      (二)你送我检: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根据元旦春节期间节日热点食品及工作实际安排“你点我检” 或“你送我检”食品快检,原则上都要开展不少于一次。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你点我检”“你送我检”是科学回应群众对食品安全关切,增强群众食品安全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充分认识两节期间开展“你点我检、你送我检、服务惠民生”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开门抽检、问需于民,着力解决人民群众食品安全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二)广开渠道,倾听民意。各地要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快手、电视、报纸等渠道开展问卷调查,采取面对面访谈、设立现场意见征集点等方式,结合进商超、进市场、进社区、进农村,线上线下相结合,广泛征集群众对食品品种、检验项目、抽样场所、抽样环节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三)公开过程,取信于民。各地要根据征集结果,按照监督抽检程序和要求开展抽样检验。邀请消费者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社会各界人士全程参与,鼓励网络直播抽样检验过程。要及时反馈“你点我检”结果和不合格食品处理结果,要及时公布和反馈“你送我检”快检结果,有关抽检信息及时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并注明“你点我检”。

      (四)强化宣传,回应关切。各地要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等主流媒体,多渠道宣传活动的亮点和成效,努力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要针对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风险问题,以消费提示、科普动漫、短视频等消费者喜闻乐见的方式,及时科普食品安全知识。

      (五)及时总结,提炼亮点。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要认真总结此次活动的主要做法、亮点和成效,并于2024年2月21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市市场监管局检验认证科庄雪婷、食安协调科陈银娇。总结字数不超过1000字,要求图文并茂,相关视频、图片等资料一并报送。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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