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解读
来源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3-10-30 15:48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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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制定背景?

  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长期以来,民营经济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以我市为例,民营经营主体占主体总数的95%以上,是推动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文件以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部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举措的通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12条措施的通知》,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进一步激发民营经营主体创新创造活力,促进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出台《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若干措施”从五个方面提出18条具体举措,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优化民营经营主体准入。包括:持续提升开办便利度、支持企业创新发展、优化食品经营许可审批流程、支持药品零售企业重组以及简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告知手续。二是提升民营经营主体综合竞争力。包括:实施质量技术帮扶、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推进小微企业认证提升、加强企业合同信用行为管理与服务。三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包括:加大高价值专利培育力度、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提升打假维权服务水平。四是创新监管执法方式。包括:优化信用修复服务、开展信用提升行动、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五是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包括:促进平台规则透明和行为规范、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整治。

  三、问:《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答:(一)以更优的服务进一步增强民营经营主体的获得感。《若干措施》提出持续提升开办便利度、优化许可审批流程、支持“研究所”名称使用、畅通专利预审渠道等措施,为民营经营主体发展提供更有温度的服务环境。

  (二)以更大的力度进一步扶持民营经营主体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瞄准民营经济主体在质量提升、技术转化、自主创新等方面的问题瓶颈,强调发挥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质量技术帮扶、认证提升、标准体系建设等作用,帮助民营经营主体提升创新创造能力。

  (三)以更好的环境进一步稳定民营经营主体发展预期。《若干措施》提出优化信用修复服务、加强合同规范指导、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等举措,助力民营经营主体心无旁骛推动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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