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来源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19-10-15 14:50 浏览量:

1.什么是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以下简称“个转企”)? 

本措施所指的“个转企”是指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个人独资企业或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含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合伙企业或有限公司)且投资主体在转型前后未发生变化的情形。个人独资企业转型升级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以及合伙企业转型升级为有限公司且投资主体在转型前后未发生变化的,也可参照执行。 

  

2.为什么要出台“个转企”若干措施? 

近几年来,一些规模个体工商户出于经营需要、扩大规模、引入合作伙伴、融资贷款等的需要,希望在保留原有个体工商户字号的基础上升级为企业,但在转型升级时又面临着税收增加、土地房产等固定资产不能直接变更名称、营业期限在参加招投标等活动时重新计算等问题,使得这部分个体工商户陷入了两难的境地。为进一步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鼓励、引导其向现代企业方向转变,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和社会责任感,促进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市政府指定市工商局牵头起草了这份文件。 

  

3. “个转企”若干措施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从几个方面为拟转型升级个体工商户提供优惠政策? 

《若干意见》分为便捷准入服务、实行财税优惠、提供财政支持、加强金融扶持四个方面,主要内容包括: 

(一)便捷准入服务。主要从简化“个转企”程序、许可文件延续使用、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延续认可转型前获得荣誉信息、开设“绿色通道”等五个方面着手,帮助个体工商户快速转型升级,同时免除转型升级企业再重新办理相关证件的麻烦。 

(二)实行财税优惠。从降低税费负担、延续核定征收两个方面入手,对于“个转企”过程中,办理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投资主体、经营范围不变的,且符合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的,免征契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同时对转型后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实行不同程度的税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会经费减免,并在“过渡期”内实行核定征收。 

(三)提供财政支持。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和财力情况,对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予以财政资金支持。对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的,可视情况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转型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的,连续三年给予一定的经营贡献奖励。转型为企业过程中需办理证照等变更手续的,所需行政事业性收费给予相应减免。 

(四)加强金融扶持。主要侧重于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鼓励银行机构加大产品创新力度,针对转型后小微企业合理需求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4.“个转企”到哪里办理?要如何办理? 

“个转企”到个体工商户登记机关的县级局窗口办理,按照“一注一开”的原则和程序同步办理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与个人独资企业或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申请注销登记时,免予提交清税证明。登记机关提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企业证明》,为其办理税费减免、资产过户、行政审批变更等提供便利。放宽转型企业名称登记,在不违反企业名称有关规定的前提及不影响其他企业名称权的前提下,可保留原个体工商户的字号及行业特点 

  

5.“个转企”以后税收方面有那些优惠? 

“个转企”过程中,因“个转企”而发生的土地、房屋权属名称变更,不视为交易。办理土地、房屋权属划转时,投资主体、经营范围不变的,且符合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的,免征契税。个体工商户转型为公司,自201911日至20211231日,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经认定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符合条件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按规定加计扣除。 

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后,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本数)以下的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期缴纳税款有困难且符合法定条件的,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经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延期缴纳税款。 

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个人独资企业的,其个人所得税参照个体工商户相关规定执行。 

对“个转企”的小微企业给予不低于5年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对账证不健全的转型企业征税可实行核定征收;企业社会保险保持原有缴费方式5年不变。 

  

6.“个转企”在信贷方面有什么优势? 

各金融机构对“个转企”企业的信贷支持情况,纳入人民银行中小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的范围;积极给予贷款支持,合理确定利率水平和贷款期限,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要求、发展前景和信用较好但暂时有困难的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不上浮。鼓励银行机构加大产品创新力度,针对转型后小微企业合理需求提供综合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对转型企业优先开展商标贷、信用贷等融资服务,加强银担合作,支持转型后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以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为载体,开展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为转型企业提供应收账款融资服务,构建供应链上下游互信互惠、协同发展的生态环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