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依法注销部分特种设备的公告(2026年第一批)
来源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6-06-23 09:13 浏览量: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26)第4.10规定,经现场核实,现对泉州市工人文化宫等45家单位的120台特种设备,采用公告的方式注销使用登记证,对珠海百川畅银储能科技有限公司1家单位的1台特种设备,采用公告的方式停用,公告期30日。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7月24日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馈。逾期无异议,我局将对上述特种设备予以注销或停用处理。注销后原使用单位恢复经营的,需重新办理使用登记。

  特此公告。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2:30-5:30(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办公电话:0595-22589320

  办公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幢221室

 

  附件:2026年上半年拟公告注销(停用)特种设备清单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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