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快检预筛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快检预筛服务。
2.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
(1)在规定期限内完成100批次的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快检预筛买样、检测工作;
(2)买样批次与检验项目如下;
序号 |
品种 |
抽样时间 |
必检检验项目 |
买样、检测批次 |
1 |
普通护肤类产品 |
3月30日至4月10日 |
糖皮质激素5种以上 |
10 |
2 |
祛斑美白类产品 |
4月1日至4月30日 |
糖皮质激素5种以上、汞 |
20 |
3 |
儿童类产品 |
5月6日至6月7日 |
糖皮质激素5种以上、酮康唑 |
20 |
4 |
面膜类产品 |
6月3日至7月10日 |
糖皮质激素、酰胺醇类 |
20 |
5 |
宣称祛痘类产品 |
糖皮质激素5种以上、喹诺酮类 |
30 |
|
总计 |
/ |
/ |
100 |
注:1.原则上快检样品库存量应满足国抽常规监督抽检抽样量要求。
2.允许抽样批次品种间微调,允许检验项目根据试剂采购情况微调,调整情况应及时报备。
(3)提供针对本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特别是检测项目提供相应的技术参数方案;
(4)快检结果应保存纸质记录,由检验人员签字确认,并在国抽国抽系统中按要求上报快检数据,检测结束后应提交完整的检测报告。
3.采购数量:1项
4.交货期(服务期):2024年4月1日-8月30日
5.最高限价:5万元(人民币),询价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6.项目联系人:林宏志
7.联系电话:0595-22983921,15980022532。
二、报价人须提供的报价资料(提供一式二份)
1.报价人代表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件(报名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
2.报价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3.委托授权书原件(非单位负责人为报价人代表参加报价时须提供,详见附件一)。
4.《报价表》(格式详见附件二,须单独密封)。
三、报价资料提交
1.递交报价资料截止时间:2024年3月26日9: 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的报价资料恕不接受。
2.递交报价资料地点: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栋235室。
四、报价资料开启
1.开启时间:2024年3月26日9: 00(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栋235室。
五、成交方法
1.采用最低价成交法。经评审后符合要求的有效报价按低到高排定,有效报价最低的报价人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2.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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