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送达市级流通领域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公告
来源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4-03-05 17:22 浏览量:

  2023年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我局组织开展市级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依照产品相关标准进行检测(验),依照有关规定将《泉州市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结果通知单》、《检测(验)报告》等文书资料寄送产品标称生产、经营单位。由于部分标称生产单位地址信息不详、无有效联系方式和拒绝签收等原因造成相关文书无法正常送达,现予以公告送达(详见附表)。产品标称生产单位如对检测结果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提出书面申请、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对检测(验)结果无异议,此次检测(验)结果为最终结果。

  异议材料受理: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异议处理负责人

  联系电话:0595-22118718

  邮寄地址:福建省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栋205室

 

  附件:《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市级流通领域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类产品质量抽查结果公告送达汇总表》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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