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开展2020-2021年度泉州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市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的企业:于2019年1月1日前在泉州市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有一定规模,较好效益,较高信誉度的企业。
(2)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的企业:由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根据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标准推荐:凡有开展县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县(市、区),推荐对象必须是2016年以来三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中至少获得一届(含本届)以上县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的企业;极个别未开展县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由各单位对照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标准推荐。
(3)企业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需经法人授权,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约,并参照企业申报条件申报。
二、评价标准
(一)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企业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合同信用管理制度完善,合同信用管理机构健全,合同信用管理人员具有专业素质。
(二)合同行为规范。企业规范签订合同,积极使用合同示范文本,规范使用合同格式条款,合同风险防范机制健全。
(三)合同履约状况好。企业按约定履行合同,无恶意违约行为,妥善解决合同纠纷,合同履约状况良好,合同纠纷解决与处理制度完善。
(四)企业和品牌具有社会影响力。企业具有较先进的管理体系,产品、服务销售区域或覆盖面较广,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意识较强。
(五)社会信誉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对各类举报投诉积极处理,诚信经营,能自觉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等有关部门监督管理。
三、报名及提交材料
(一)报名时间:6月8日- 6月30日
(二)材料下载:企业可直接从泉州市市场监管局网站或“泉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上下载《2020-2021年度泉州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表》。
(三)应提交的材料:
1.《2020-2021年度泉州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表》;
2.营业执照及有关资质证书、行政许可、荣誉证书复印件;
3.2020、2021年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各一份;
4.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5.企业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简要情况(约1000字);
6.相关佐证材料:合同管理人员参加业务培训佐证材料,合同签订授权委托管理、审核管理、合同档案和台账管理、合同履约过程管理、客户资信商账管理的全过程执行佐证材料(只需以1至2份合同为例),若本方违约处理情况的佐证材料等;
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企业需要说明的材料;
8.若申请单位是企业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申报时还须提交法人授权书;
9.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应提交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以上提交的纸质材料一律用A4纸并加盖企业公章或骑缝章,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四)报名确认
申报企业需在报名截止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到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管局。
若企业所在地本届县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尚未完成,拟报名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应先提交纸质材料,最终报名结果由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本届县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结果确定。
附件:1.2020-2021年度泉州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表
2.全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联系电话
泉州市市场监管局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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