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做好2021年度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及2018年度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泉州市市场监管局 时间:2021-06-08 18:14 浏览量: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
  根据《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及2018年度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闽知函〔2021〕9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要求,现就相关工作和要求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关于2021年度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
  (一)集中受理县级局报送材料时间和地点

1.受理时间: 2021年7月19日(星期一)

2.受理地点: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二号窗口(以下简称“受理窗口”)。

(二)推荐申报企业数量

省知识产权局分配泉州推荐企业的名额共10家,结合近年来各地的工作情况,分配如下:晋江市、南安市各推荐2家,其余各县(市、区)、开发区各推荐1家。市局根据各地推荐企业的申报情况,择优向省知识产权局推荐。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县级局按照《通知》和《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管理办法》(闽知管〔2017〕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部署,对照申报条件,遴选并通知辖区内企业登录“知创中国” 平台(网址:https://www.zczgip.com/)进行注册申报。申报企业在线填写《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复核)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生成受理号后打印《申请书》,并按照《通知》要求提交相关书面材料到所在区域的县级局。

2.各县级局按照《管理办法》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把关,并提请公安机关对其进行涉黑涉恶背景审查、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及按照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改委)部署通过“信用随手查”客户端(政务内网)进行查询,确认符合条件后,方可出具推荐函。申报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企业公章,县级局签署“与原件相符”、经办人姓名和日期。

3.请各县级局将推荐函、《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复核)申报基本情况》(附件2,以下简称《基本情况表》)、《申请书》电子版于7月19日前从OA签报管理系统报送市局运用科,签报管理的标题请写明《XX局报送2021年度省优势企业申报推荐函、基本情况表、申请书等》。请各县级局将推荐函、《基本情况表》及企业申报材料纸件(胶装,一式1份)于7月19日前集中提交至受理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二、关于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复核

(一)复核对象

本年度复核范围为2018年度确认和复核通过的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具体名单附后(详见附件3中的泉州企业名单)。复核企业逾期未提交复核申请,视为主动退出优势企业工作序列,优势企业称号自动取消,并且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二)复核内容

按《管理办法》第四条和第十一条。

(三)复核要求

1.请县级局指导申请复核的企业登录“知创中国” 平台(网址:https://www.zczgip.com/)进行复核申报。申报企业在线填写《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复核)申请书》(以下简称《复核申请书》),通过系统网络提交至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并向辖区县级局提交复核材料纸质件(包括《复核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以新申报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应提交的材料为标准)。复核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复核企业公章,县级局签署“与原件相符”、经办人姓名、日期。

2.各县级局应成立复核小组,对辖区内需复核的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开展复核。采取审阅复核材料、汇报答辩、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对照《管理办法》第四条和第十一条的要求对相关企业进行复核审查。同时,根据复核情况,撰写本辖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复核工作总结报告,具体包括:(1)本次企业复核总体情况、近3年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基本情况、出台政策、创新举措、经费投入以及取得成效等内容;(2)本辖区复核结果,即参加复核后审查通过的企业名单、参加复核后审查未通过的企业名单及未提交复核申请的企业名单。

3.请各县级局于9月3日前,将上述辖区企业复核工作总结报告及《基本情况表》(即附件2)盖章扫描后通过OA签报管理报送市局运用科,签报管理的标题请写明《XX局报送2021年度省优势企业复核工作总结报告、基本情况表等》。盖章的复核工作总结报告、《基本情况表》,连同企业纸质复核材料(胶装,一式1份)于9月3日前送市局运用科。

三、其他事项

1.各县级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抓紧做好此项工作。

2.省知识产权局委托“知创福建”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承担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咨询和纸质材料受理工作。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管理服务系统技术支持联系人:林龙,电话0591-86295619;黄雄杰,电话:0591-87880013。

四、咨询电话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595-22118711

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595-22323788

丰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595-22150359

洛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595-22631350

泉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595-87970500

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          0595-28153710

台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595-27559322

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595-85681304

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595-88886131

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595-86383465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595-87333028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595-23216515

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595-23881881

德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595-68761301

附件:1.《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及2018年度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闽知

   函〔2021〕9号

  2.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复核)申报基本情况  

  3.泉州市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021年应参加复核企业名单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8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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