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
来源 :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时间:2019-07-12 12:40 浏览量:

 

 

泉财决〔20191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


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十六届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已经批准2018年市本级财政决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你部门2018年度决算。

一、2018年年初结转结余2,259.30万元,本年收入8,083.57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本年支出8,468.63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874.23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147.55万元,本年收入7,037.49万元,本年支出7,071.44万元,年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113.61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2018年基本支出4,930.65万元,项目支出3,537.98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0.00万元。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71.4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18.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88.2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3.0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00万元;资本性支出1,051.57万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0.00万元;对企业补贴0.00万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0.0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00万元;其他支出0.00万元。

四、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15.4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18.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3.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3.00万元;资本性支出0.00万元;对企业补助0.0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00万元;其他支出0.00万元。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9.0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7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4.70万元;公务接待费2.66万元。

六、你部门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按现行制度管理,以竣工决算批复数据为准。

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规定,请你部门自本决算批复之日起15日内,批复所属单位决算。

八、按照《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泉财预[2017]567号)要求,请自本决算批复之日起20日内,通过政务信息渠道公开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具体公开格式详见附件2),及时将决算公开网址等情况反馈我局,并严格按照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做好涉密事项的定密、解密及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

九、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

附件:1.2018年部门决算批复表

 2.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范本(公开文本及附表均可从网络版系统下载)

 

泉州市财政局

2019年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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